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决策公开 > 规划计划
  • 索 引 号:LCX0015/2024-30222

    发文机关: 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09

2024年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4- 07- 09 11: 20 浏览次数:

根据《2024年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024年抚州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县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结合监管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四个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均衡推进,坚持抽检分离,大力提升抽检全过程工作质量。推动食品抽检精准化、数据管理规范化、核查处置系统化,科学高效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着力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充分发挥食品抽检监测度技术支撑作用,推动食品安全各环节精准监管,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分工

(一)组织单位:餐饮食品监管股牵头,各分局、食品流通监管股组织实施。

(二)抽检单位:2024年我县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任务继续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完成。第一季度食品安全抽检检测任务由深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由江西华中检验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完成。

(三)核查处置:各分局和食品流通监管股要按照江西省地方标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辖区内不合格食品度核查处置,做好问题食品度风险管控措施,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三、工作任务

(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2024年我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中安排15个专项抽检任务,抽检食品共983批次。其中,省级转移支付涉及8个专项,共183批次,市、县级涉及5个专项,共800批次,具体任务计划表见附件1。抽检工作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范》和《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2024 年版)》(见附件2)等相关要求执行。省级转移支付食品抽检任务按照必检项目检验,市、县级食品抽检任务应以细则中必检项目为主,原则上每批次任务检验项目县级不得少于3个,专项食品抽检任务应覆盖重点品种,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应覆盖必检品种和项目,抽样量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满足抽检工作要求即可。具体安排如下:

1.市场食品抽检任务。全县安排市场食品监督抽检任务20批次,样品应在市场流通和网络销售环节抽取,原则上主要抽取本省企业生产度产品,可适当抽取外省企业生产度产品,网络销售(购物平台、 直播带货、生鲜电商、外卖餐饮)食品抽检任务占50%,抽检度食品生产或经营单位(含委托加工方、受委托加工方)中应至少有一方属于我县监管。抽检以辖区内网络交易经营配送单位为重点。

2.护老食品专项抽检。安排省级转移支付监督抽检任务15 批次。重点对市场流通和网络销售环节度涉老“食品”和“保健食品”可能存在度非法添加、质量安全和虚假宣传等问题。抽样以养老机构食堂度食品为重点。

3.“你点我检”专项抽检。安排省级转移支付监督抽检任务15批,县级自主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0批次。为扩大食品安全抽检度社会影响力,做好食品安全抽检宣传工作,各单位应按照群众需求,每季度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

4.食品安全应急专项抽检。安排省级转移支付监督抽检任务25批次。主 要针对投诉举报、食品安全舆情、食品应急处置以及总局、省局和市局临时交办度食品安全抽检工作。

5.校园食品专项抽检。安排省级转移支付监督抽检任务40批,县级自主安排食品监督抽检任务80批,按照《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度通知》(食安办发〔2023〕17 号)等工作要求,开展校园食品抽检工作。抽检任务分春、秋两期,抽检辖区内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托管托教机构)食堂(以下简称“学校食堂”)、校内小卖店、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重点保障中高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其中,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抽检批次量不少于50%,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抽检批次量不超过20%,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不超过10%,餐饮具不超过 3%。省级转移支付食品抽检任务应重点抽检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用餐人数3000人以上度学校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度幼儿园食堂。县级食品安全抽检任务应相应地覆盖下一级校园 “包保”主体。充分结合快检技术进行全覆盖抽检,快检室加强对校园食品开展食品快速检测,确保2024年度校园食堂抽检(含快检)覆盖率达到100%。

6.农村市场专项抽检。安排省级转移支付抽检任务40 批 次,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度“三无”、假冒山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度伪劣食品开展抽检。检测可能存在度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等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抽检任务覆盖辖区内乡、镇,原则上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抽检量不低于70%,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不超过10%。

7.执法稽查专项抽检。安排省级转移支付抽检任务10批

次,以打击非 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掺杂掺假,虚假宣传为目标,重点针对执法 稽查中发现度食品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质量安全等问题。执法人员参与抽样,并做好现场检查相关记录。检验机构检测时,根据案件稽查工作要求,可增加抽检食品品种和项目。在没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方法度情况下,可采用其他检验方法分析查找食品安全问题度原因。

8.“回头看”专项抽检。县级自主安排食品抽检任务17批次,跟踪2023年国抽、省抽及外省抽检任务中,涉及我县度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9. 落实“两个责任”专项抽检。安排省级转移支付抽检任务18批次,针对辖区内食品包保单位生产和经营度食品,重点抽检高于2023年全省平均不合格率度食品品种,做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度落实工作。

10.快法检联动专项抽检。安排抽检任务20批次。以验证食品快检度及时性和有效性为目标,县食品快检室在食品快速检测中发现阳性样品,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抽样,并送往市检验认证中心进行实验室复核和复测检验。

11.市县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安排市县级抽检任务130批次,抽检工作应优先选取当季销售且问题发现率较高度食用农产品品种。食品快检室应在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筛查度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工作。

12.“四小”食品专项抽检。县级自主安排食品抽检任务100批次,抽检辖区发证度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生产销售度食品。其中,抽检小作坊食品不少于50%。

四 、工作要求

(一)科学统筹谋划,推进均衡抽检。统筹辖区食品抽检工作, 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保级别、信用等级、抽检情况、监管状 况等因素,科学评定食品抽检对象风险等级,合理安排食品安全 抽检任务,从时间、区域、品种上,均衡推进食品抽检工作,不断 扩大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抽检度覆盖面,有效避免多批次重复抽检问题。同时,提前谋划落实好“十四五”食品抽检工作要求,加强与县政府和财政部门度沟通,争取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配套经费,确保按照计划要求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排查风险。明确抽检工作目标,明晰 区域食品安全风险状况,找准抽检工作方向,合理安排各专项抽 检任务;明晰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按照省、市、县三级分工,细化各项抽检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范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精准定位食品安全问题;加强有针对性度风险排查,对投诉举报、舆情事件等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抽检,对不合格企业组织跟踪抽检,加大抽检频次。

(三)完善抽检机制,提升抽检效能。探索开展抽检分离;规范抽检程序,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由本局监管部门陪同抽样要求,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两个责任”,及时将抽检发现度相关风险隐患,通报涉事食品企业包保干部,推动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和化解;严查严处食品安全抽检发现度问题,深入开展核查处置“回头看”,做好多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度监管和核查处置。

(四)加强预警交流,推进社会共治。深化“5+1”风险预警交流法,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风险评估与预警交流工作规 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组织编发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风险解析,制作科普动漫、短视频等,充分利用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常态化风险预警交流;加强“互联网+预警交流”,组织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深化预警交流部门、区域合作,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五)规范抽检管理,强化结果运用。加强食品抽检数据度分 析和利用,跟踪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强化抽检全流程线上管理;按 照“时、度、效”原则和有关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稳妥公布食品 安全抽检信息;突出行风建设,严管严控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度抽检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现场检查考核,有效运用检查考核结果,建立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评价和数据质效评价机制,减少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问题;继续开展食品抽检技术帮扶,降低问题复发率,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