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40/2024-30839
发文机关: 黎川县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22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谷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受理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22日至2024年08月2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江西谷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米粉加工项目
联系电话:0794—7528789
通讯地址:黎川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44600)
根据《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改革措施落地推进环评提质降费增效的通知》(赣环环评〔2022〕1号)文件有关规定,项目属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项目环评类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江西谷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米粉加工项目做出拟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4-08-22至2024-08-28,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4-7528789
通讯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兴武路27号
邮编:344600
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 复制地址
项目名称:江西谷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米粉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 十里村 | ||||
建设单位:江西谷丰食品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江西倍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十里村,东经116°52'21.59",北纬27°19'36"。项目总投资53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8600平方米,建成后预计年产15000吨干米粉及3000吨湿米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根据江西倍思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西谷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米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措施、防范环境风险措施和你公司告知承诺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上同意项目开工建设。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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