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ZF053/2024-30973
发文机关: 黎川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30
“告知承诺制”让惠民利民可感可及
“现在办理房屋过户,不用再出具房屋查询证明了,真是太方便喽!”居民邓女士在收到黎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寄去的不动产权证后对黎川县政务服务效能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办事效率表示称赞与肯定。
由于邓女士长期在外务工,按照之前的政策,个人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时税务局要求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用于房屋转移登记缴税事项,从2024年6月17日黎川县政务服务中心、黎川县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及黎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不动产交易税费征收过程中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不再出具房屋信息证明之后,邓女士只需要在抚州市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平台线上或线下在不动产税务窗口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税务部门凭告知承诺书办理缴税事项,缴税完成后将电子税票推送回不动产登记系统,办结登记业务,实行全程网办,从事前核查变为事中事后核查监管,省去了查询房屋套次的时间,提升了不动产办事效率,让群众等待时间大大缩短。
我县建章立制出台了《不动产交易税费征收过程中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工作方案》,在办理不动产转移(交易)登记税费征收中取消家庭房屋套次的查询环节,不再出具房屋查询证明,用一纸承诺书有效解决了“黎川县房屋历史档案基础差”和“群众等待时间长”等问题,让承诺代替证明,以信用代替跑腿,减轻了窗口办事人员的查询压力,提高了窗口办事人员登记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