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4-31281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9-19
关于2024年黎川县潭溪乡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2024年黎川县潭溪乡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请示》(潭府发〔2024〕8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4年黎川县潭溪乡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黎川县潭溪乡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潭溪乡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2408-361022-04-01-874838。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潭溪乡五星村沙洲坪村小组、河塘村新港街及下叶坊、长洋村杨双洲及长山寨。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4年黎川县潭溪乡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有3个子项目,其建设内容分别为:1、黎川县潭溪乡五星村沙洲坪村小组护磅建设工程:新建护磅长36米,宽1.5米,高2.8米;2、黎川县潭溪乡河塘村新港街路基及下叶坊机耕道建设工程:铺设路基长500米,宽4.5米,高1米;机耕道长100米,宽3米,厚0.2米;3、黎川县潭溪乡长洋村杨双洲护磅、长山寨路面建设工程:护磅长5米,高1.5米,宽0.5米;路面长10米,宽2米。厚0.2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4.11万元,其中:1、黎川县潭溪乡五星村沙洲坪村小组护磅建设工程投资金额约6.87万元;2、黎川县潭溪乡河塘村新港街路基及下叶坊机耕道建设工程投资金额约5.53万元;3、黎川县潭溪乡长洋村杨双洲护磅、长山寨路面建设工程投资金额约1.7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抄 送:县统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