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05/2025-27823
发文机关: 黎川县财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15
黎川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工作总结暨2025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2024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了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有力保障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2024年工作成效
(一)聚焦收支,做好预算的大管家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19.35亿元,增长3.7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19 亿元,增长2.22 %。税收收入完成6.09亿元,增长11.56%,税收占比59.7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39亿元,下降2.48%。
(二)压实“三保”,提升群众福祉待遇
今年以来财政坚持“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统筹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以及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民生支出25.03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82.38%。落实三保的前提下,县财政局重点落实民生资金,提高群众生活条件。一是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2024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补助1259.4355万元、农村低保补助5560.5749万元、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及护理费1077.122万元、临时救助317.23万元。二是完善退役军人保障体系,落实好各项抚恤优待政策。2024年共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630.66万元、政府购买村(社区)退役军人专干经费362.7422万元(含2023年退役军人专干绩效工资97万元)。三是争取上级资金,加强三农建设。2024年上级共下达增发国债资金3803万元,其中农业领域国债资金2640万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领域国债资金1163万元,用于其他重点防洪工程建设。争取及安排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6029.6万元,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外出务工脱贫牢动力稳定就业,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三)守住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用好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债券资金作为跨周期调节的重要财政政策工具,已成为我县建设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2024年省财政下达我县新增债券额度8791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858万元、专项债券74056万元,2024年已完成发行任务,共发行19个项目,金额87914万元。推动了我县水利、养老、教育、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发展,努力拉动有效投资,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定康发展。如: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及配套管网提升二期改造项目债券资金7900万元,已拨付7900万元;黎川县陶瓷家具职业技术学校建设项目债券资金12476万元,已拨付11400万元;黎川县2024年华港宿舍等三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债券资金2250万元,已拨付1649万元。
(四)强化震慑,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县财政局依据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检查,维护财经纪律。一是开展2023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根据市财政局的安排对宜春市袁州区进行了交叉检查。并对本县2022年度决算和2023年度预算公开情况进行自查整改。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开展乡镇工程项目多付税金追缴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乡镇工程项目多付税金自查工作的安排,我县迅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通知各乡镇开展自查,对乡镇2021年以来的所有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和查查,2021年至2024年6月,我县涉及因多计税金而导致多付工程款项目数量271个,多付工程款234.2万元。截至目前为止,我县已追缴收回多付工程款208.09万元。三是开展2024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根据《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赣财监〔2024〕8号)文件通知要求,遵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抽取了7个单位作为检查对象,目前,已完成检查,正在梳理相关问题。四是今年对食堂管理进行重点检查,先后部署了预算单位开展食堂资金自查,其中自查有问题的单位已完成整改,并根据安排抽选部分单位督查其公务接待情况。常态化利用江西公务消费监管平台对单位公务接待发票上传情况进行核查并督促整改。根据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对全县“校园餐”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已完成检查,正在梳理摸排问题。
(五)规范高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根据上级关于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牵头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县财政局排查发现的6类127条问题清单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已追缴入库各类违规资金220.7139 万元,退还工程质保金2.24万元;追缴多付税金进库203.2万元,完成暂存款清理1008.53万元,完成暂付款清理4359.93万元。在此基础上,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的若干措施》(黎财字〔2024〕19号)等5项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督促指导各乡镇制定完善财政资金管理规章制度73项,初步形成了我县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绩效评价管理。进一步全面深化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 、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紧扣重点绩效评价“全面性、专业性、客观性”特点,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利用上年度评价结果累计压减项目支出160余万元,真正地把结果运用落到预算绩效管理实处并取得实效。三是强化乡镇备案项目资金监督抽查。定期对乡镇备案项目资金进行抽查,重点针对限额200万元以下工程(小微工程)量多面广、管理粗放、微腐败易发多发等特点,选准“小切口”精准抽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高效整改问题。目前,已随机抽查检查15个乡镇32个小微工程项目,涉及财政资金2809.32万元,检查发现业主单位存在项目结算查核中把关不严、项目设计变更随意、项目资料不规范不完整等3类问题11个,发现多计工程结算资金97.74万元。目前已追回多计多付的项目资金34.49万元,明确止付多计尚未支付的项目资金63.25万元。四是开展黎川县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自查自纠》(抚财综〔2024〕25号)文件要求,对部分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单位按要求退缴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至财政帐户。五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印发《关于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黎财预〔2024〕4号),从具体操作层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4年全年一般性支出完成2.07亿元,同比下降17.6%;三公经费支出889万元,同比下降9.3%。
(六)积极稳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扎实开展国有“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改革工作。聚焦“六类国有资源、五类国有资产、两类国有资金”,坚持“盘活存量就是做大增量”的理念,强化工作举措,扎实有效推进。今年以来共梳理出国有用地出让16宗、林权70632.9亩、经营性水库7座、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租赁118495.23平方米、处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34宗,环卫一体化特许经营权、低效闲置资金等预计可盘活资产项目63个。2024年我县“三资”盘活财力4.85亿元,完成时序进度104.8%。二是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引入市场机制,激发企业活力。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县投资集团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集成化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财务U8系统,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采集、处理和分析,提高财务管理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财务管理的效率与效益,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对财务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为企业的战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七)优化环境,助推经济稳步发展
一是加大扶持强力出招。畅通“财园信贷通”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发展,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24年发生过桥贷款66 笔,39919 万元。财园信贷通放贷129笔,共涉及105家企业56828万元。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拨付创业担保贴息资金377.38万元,极大的保障个人创业和小微企业扩大就业,带动我县经济发展。三是稳定就业工作成效显著,确保促进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2024年县财政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397万元,分别用于职业培训、社保补贴、技能鉴定、见习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脱贫人口就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等。四是大力推进省级地方特色保险,有效助力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用好用足原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3231.28万元,较上年上升22个百分点。五是促进政府采购提速增效。所有采购方式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2024年全县政府采购项目100%实行全程电子化交易,2024年共开展政府采购项目59项,采购合同交易金额13599.03万元,节约率8.02%;电子卖场交易实现参与采购“零跑腿”,今年我县电子卖场成交订单14119笔,交易额14594.89万元。成功为中小微企业贷款156.665万。大幅降低了交易主体投标成本,提高了投标企业参与项目的积极性和投标竞争度,进一步提升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质量和效率,压缩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发生空间,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工作成绩
财政局2024年以来取得了一些成绩。2024年1月省财政厅通报表扬县财政国库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2024年3月,获得省财政厅表彰的2023年度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中财政管理工作三等奖。5月《“矿+地”组合应用》获市委常委副市长漆海云批示“经验推广区县继续加大交流互鉴,结合实操推进”。6月获得省财政厅表彰的“2023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A类”,并获资金绩效奖励200万元。7月《以“四化”盘活“三资”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工作专报得到获得市长高世文批示“转各县区学习”。黎川县“六堵六疏六强化”筑牢乡镇财政资金安全网的专报,得到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马森述书记、市委刘玉椿书记批示,并先后在省市纪委专报进行刊发。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财政厅到黎川县进行专题调研,形成材料在全省进行推广。黎川县200万元以下小微工程项目抽查检查制度得到中纪委的肯定,形成了专报材料。
三、存在问题
(一)财政收支矛盾大。土地短收严重,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土地收入一直是我县可用财力重要来源,1-11月我县土地出让收入仅完成2.1亿元,较年初预算的11.57亿元相差9.47亿元。随着“三保”支出及各种刚性支出逐年增加,财政收支矛盾将变得更加尖锐。另外,土地严重短收容易形成政府性基金收支倒挂,容易会被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及省财政厅重点关注,将被认定为“三保”风险县。
(二)税收产业结构不优。我县税收收入增长对有色金属业依赖度过高。1-11月有色金属完成税收5.93亿元,占工业税收的78.9%,占财政总税收比重41.7%;如加上其关联回收公司税收2.52亿元,有色金属占财政总税收比重59.5%,占比超过一半。
三、2025年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推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加大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强化财政经济运行风险防控,不断提高财政稳定运行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为“四区四宜”新黎川提供坚实保障。
(一)稳定组织收入。必须把稳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定全财税收入协同共治机制,实施财源建设和税收共治专项行动,加大挖潜增收与向上争取,千方百计稳住收入盘子,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有质量。
(二)全力争取债券。用好增量政策工具,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项目主管部门相互沟通,将项目库中的项目根据轻重缓急,做好可研、立项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在上级下达的限额内能够足额发行债券,力争更多债券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三)勒“袋”过紧日子。始终坚持“严”和“紧”的主基调不放松,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总量控制,严肃预算刚性约束,严格预算追加查批,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年中根据项目支出进度优化调整压减力度。定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严把政府采购管理,严控会议、培训、委托业务费等一般性经费支出,确保勤俭办好一切事业。
(四)严肃财经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强化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重大政策、重点领域和重大专项等监督重点,严肃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政策、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加强财政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断提升监督效能。
(五)强化绩效监管。强化过程管理,实现绩效全覆盖。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加强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等预算绩效管理过程控制,强化结果运用,确保科学合理安排资金,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力促提质增效。
(六)加强乡财资金管理。在巩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从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落实乡镇财会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围绕“三公消费”、津补贴发放等重点领域,每年开展一次、每三年开展一轮乡镇财会专项检查,发现违规问题限期整改,违法违纪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置。
黎川县财政局党组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