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管理公开 > 概况信息 > 机构职能
  • 索 引 号:LCX0005/2025-31807

    发文机关: 黎川县财政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26

黎川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25- 01- 26 11: 24 浏览次数: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黎川县财政局内设9个职能股(室)


办公室(代号01)—局机关制定的以及与其他机关联合印发的方针政策性、法规性、普发性业务文件,中长期规划、纲要等文件材料;局机关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同级机关、下级机关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我局大事记、组织沿革等;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我局主管业务的文件材料;上级机关制发的非我局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制发的非我局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局机关节假日值班文件材料;局机关外出报备形成的文件材料;紧急信息报送形成的文件材料;会议记录等文件材料;答复人大代表建议、议案、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文件材料。

国库股(代号02)国家金库编送的各种报表和缴库退库凭证;各收入机关编送的报表;财政总预算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财政总预算会计总账和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财政总决算报表;国家金库年报(决算)和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

计档案鉴定意见书;预算单位账户开立申请报告审批资料。

预算股(代号03)-财政预算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预算会计账和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财政总决算报表;国家年报(决算)和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年度财政决算。

行财股(代号04)-财政预算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预算会计账和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财政总决算报表;国家年报(决算)和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社保股(代号05)-财政预算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预算会计账和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财政总决算报表;国家年报(决算)和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绩效评价股(代号06)-财政预算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预算会计账和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财政总决算报表;国家年报(决算)和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经建股(代号07)-财政预算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预算会计账和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财政总决算报表;国家年报(决算)和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农业股(代号08)-财政预算拨款凭证和其他会计凭证;预算会计账和明细分类、分户账或登记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财政总决算报表;国家年报(决算)和基本建设拨、贷款年报(决算);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非税综合股(代号09)-上级机关、同级机关、来函、请示与征求意见等文件材料;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综合统计报表;拨付下达单位用款计划表;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费有关资料;开具非税票据有关资料;政府采购合同;本级或者联合印发的业务文件;同级机关、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性收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一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黎川县财政局行政编制为19名.

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职数9名

三、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计划;参与研究制定综合经济政策。

(二)编制全县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县年度财政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县年度财政决算。

(三)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县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县政府授权,对全县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事项提出建议。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征管;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性收费,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一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五)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六)加强各部门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制定全县统一规定的支出政策和完善支出标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依法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八)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国有股权管理、清产核资、产权纠纷调处和仲裁工作;监缴县国有资本金收益;负责资产统计、评价和资料汇总工作。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九)参与全县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管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管理县级社会保障基金专户。承担扶贫、移民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拟订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管。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十一)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预算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责;指导、管理和监督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十二)监督检査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监督县级部门的财务活动,审核县建设项目资金,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进行检查和处理。

(十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中央八项规定,利用公务消费电子化监控管理系统,对各单位公务接待、公务采购、公务会议申报、公款外出、学习考察及公车使用(维修、加油、保险)通过网络监控的方式使各项公务开支消费留痕、全程阳光。对公务消费备案商家进行监管,防止挂账、赊账,弄虚作假等情况发生。对公务消费电子化监控管理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十四)拟定县与各乡镇的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财力;指导和监督各乡镇财政工作。

(十五)制定全县财政科学研究计划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指导全县财政干部培训;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负责落实人才发展有关资金和财政政策工作。

(十六)负责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指导乡镇财务核算中心工作。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财政惠农资金,承担乡镇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职责。

(十七)制定、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草案,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管理地方政府性债务融资,对举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组织编制政府性债务的还本付息等相关预算:收集、统计、分析全县政府性债务的信息,掌握全县政府性债务的基本情况并编制统计报表。

(十八)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财政资金采购过程。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基本信息

负责人姓名:刘真

单位名称:黎川县财政局

单位地址:黎川县日峰镇状元路6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4-7566836

邮箱地址:lccz7566836@163.com

邮    编:344600



来源: 黎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