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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46/2025-31800

    发文机关: 黎川县公安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26

关于敦促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回国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5- 01- 26 08: 37 浏览次数:



关于敦促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回国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9名非法滞留境外的黎川籍人员予以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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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通告发布后,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应积极主动回国,并在入境前7日内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家属及亲友应积极配合劝返,敦促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回国或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对一意孤行、拒不回国或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黎川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1月24日 



来源: 黎川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