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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36/2025-37378

    发文机关: 政府办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07

【文字解读】黎川县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登记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 2025- 01- 07 19: 01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建设项目审批登记效率、破解“登记难”问题,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黎川县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登记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黎府办发〔2025〕2号,以下简称《机制》),现对《机制》出台背景和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先后印发《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规范建设项目审批登记工作提供了明确遵循。在此基础上,黎川县自然资源局结合县城市建设实际,制定《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正式实施,通过健全全流程监管体系,推动建设项目审批登记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持续优化城市建设领域营商环境。

二、政策依据

《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建设工程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江西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

《新建商品房“网签即预告”“交房即交证”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机制》围绕规划审批、建设监管、竣工验收、登记发证四个关键环节,构建“分段负责、无缝衔接、多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体系,明确各阶段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

(一)规划审批阶段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核心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审查开发企业规划设计方案,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现与住建、城管、发改委等部门数据共享;联合住建、城管部门开展项目现场放线、验线,对未批先建项目由县城管局依法处置,确保项目建设从源头符合规划要求。

(二)项目建设阶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核心工作:严格审核施工图纸,确保与规划设计方案一致;如需变更图纸,需联合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会商并经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研究通过;核发施工许可证前告知人防主管部门,落实人防建设要求;在项目开工、基础完工、首层建成、预售标准层完工及封顶等关键节点,组织自然资源、城管部门现场查验,保障建设过程合规有序。

(三)竣工验收阶段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核心工作:搭建工程综合服务窗口,推行“一窗受理、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出件”模式;落实“多测合一”要求,整合相似测绘事项,避免重复测绘;各部门分工负责验收事项,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核验和规划核实,城管局负责绿化、市政、管网验收,住建局负责竣工验收备案并共享备案结果。

(四)登记发证阶段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核心工作:深化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住建、税务等部门数据协同和信息共享;为完成竣工验收、缴清税费的开发企业开辟绿色通道,高效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依托税费信息共享,实现购房人转移登记与交房联动,确保“交房即交证”落地见效。

四、文件亮点

(一)全流程闭环监管,责任链条清晰。《机制》覆盖建设项目从规划审批到登记发证的完整生命周期,每个阶段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同单位,形成“牵头负责、协同配合、各尽其责”的监管格局,有效避免部门职责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

(二)部门协同深度强化,数据共享贯通。突出各部门协同联动,要求规划设计方案、验收备案结果、税费缴纳信息等关键数据跨部门共享,减少企业重复提交材料、多部门跑腿的麻烦,为审批效率提升奠定数据基础。

(三)便民利企导向鲜明,关键举措务实。推行“多测合一”“联合验收”“绿色通道”“交房即交证”等一系列务实举措,直击企业和群众办事痛点,大幅压缩审批登记时限,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提升企业获得感和群众满意度。

(四)监督问责机制健全,保障政策落地。明确县政府将强化监督力度,对履职不力、配合不到位的部门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通过压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避免政策流于形式。

五、实施范围

黎川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或者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市政道路、市政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

六、施行时间

《机制》自2025年1月7日起施行。

 

解读人:王佳鑫   电话:0794-7522823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黎川县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登记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 黎川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