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5707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304号
成文日期: 2025-10-13
关于黎川县景田生产基地边坡挡土和截排水沟等及电信线路改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黎川县景田生产基地边坡挡土和截
排水沟等及电信线路改迁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黎川县自然资源局:
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复黎川县景田生产基地边坡挡土和截排水沟等及电信线路改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黎自然函〔2025〕3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组织专家评审后,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保障未来厂区安全,防范地质灾害风险,避免厂区建成后因边坡问题导致的结构破坏、生产中断,减少灾后高昂的应急抢险成本,保障水厂建设进度,提升通信安全性,降低建设期及运营期综合成本,保护生态环境,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黎川县景田生产基地边坡挡土和截排水沟等及电信线路改迁工程(项目代码: 2509-361022-04-01-424605)。
项目建设单位为黎川县自然资源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日峰镇十里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边坡挡土和截排水沟工程:主要包含新建挂网植生防护16562.6平方米;三维喷草防护244.8平方米;填方排水边沟136米,上宽90公分、下宽60公分、高60公分;截水沟296米,宽40公分、高40公分;挖方平台沟766.4米,宽40公分、高40公分;填方平台沟21.6米,宽40公分、高40公分;C20片石砼挡土墙108米;挖方盖板明边沟587米,宽70公分、高50公分;埋设混凝土圆涵管100米,管径0.75米;及铺设弱电管道等。
2、电信线路改迁:涉及迁改长度160米,主要包含拆除电杆5根,光缆下地敷设15根,其他线路割接等。
四、建设工期:6个月,从开工之日开始计算。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199.9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92.54万元,其他费用7.41万元。
资金来源:2025年预算安排的预留专项经费中列支。
六、招标核准内容见附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八、请黎川县自然资源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国家和省规定不需批复初步设计的项目除外)。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黎川县自然资源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黎川县景田生产基地边坡挡土和截排水沟等及电信线路改迁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设计 | 核准 | ||||||
勘察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设备采购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核准表其他事项中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规费中等依法依规不招标事项不需要招标,其他事项中的临时设施费及保险费中、工程造价咨询费、预备费中涉及工程建设的等所有依法依规必须招标事项必须公开委托招标。 2.根据项目业主提交的《招标基本情况表》,本项目重要材料包含中建筑工程中。 3.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赣发改公管〔2020〕1099号)规定,项目必须在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规定,项目应当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并取得批准的基础上,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标投标;项目单位必须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和有关公示信息。
审批部门盖章 2025年9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