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22/2025-37891
发文机关: 洵口镇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17
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身体健康,掌握相关知识能有效规避风险。
一、 食品安全知识
选购环节:三看一查
看标签标识:必须包含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号(SC 开头)、储存条件等,不买 “三无” 产品。
看外观状态:生鲜食材看色泽、弹性,不买发霉、变质、异味、浑浊的食品;预包装食品不买包装破损、胀气、漏液的。
看储存环境:冷藏食品需在 0-4℃陈列,冷冻食品需在 - 18℃以下,避免购买常温放置的冷藏 / 冷冻品。
查追溯信息:部分食品(如肉类、蔬菜)可扫码查看产地、检测报告,优先选可追溯的产品。
储存环节:分区分类,科学存放
生熟分开:冰箱内生食(肉、鱼、蛋)和熟食(剩菜、即食食品)分层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刀具、砧板也要生熟专用。
按条件储存:严格遵循包装上的 “冷藏 / 冷冻 / 阴凉干燥处” 要求,开封后及时密封,尽快食用。
警惕 “过期”:保质期是食品的最佳食用期,过期食品可能滋生细菌(如沙门氏菌、大肠杆菌),即使外观正常也不建议食用。
加工烹饪环节:烧熟煮透,清洁卫生
食材处理:蔬菜反复冲洗去除农药残留,肉类彻底清洗,贝类等水产品吐沙干净。
烧熟煮透:肉类中心温度需达到 70℃以上,蛋类煮熟至蛋黄凝固,四季豆、扁豆等必须焖煮至无生味(避免皂苷中毒)。
剩菜处理:常温放置不超过 2 小时,冷藏储存的剩菜再次食用前需彻底加热煮沸。
特殊人群与特殊食品
婴幼儿食品:不添加盐、糖,优先选择婴幼儿专用配方食品,不喂蜂蜜(可能含肉毒杆菌)、整颗坚果(防呛噎)。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选购时认准 “蓝帽子” 标志,按说明书食用,不盲目过量补充。
二、 药品安全知识
选购环节:正规渠道,核对信息
渠道正规:在药店、医院药房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药品,不买流动摊贩、无资质网站的药品。
核对 “国药准字”:药品必须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是 “国食健字”,普通食品无批准文号,三者不可混淆。
检查药品状态:不买包装破损、字迹模糊、过期、变色、结块的药品。
使用环节:遵医嘱按说明,杜绝误区
对症下药:不自行诊断用药,处方药需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非处方药(OTC)也要仔细阅读说明书,确认适用症状。
按剂量服用:严格遵守剂量、频次,不随意加量(如抗生素过量可能损伤肝肾),不擅自延长疗程。
注意禁忌与联用:查看说明书中的禁忌人群(如孕妇禁用、过敏体质慎用)和药物相互作用(如头孢类药物与酒精同服会引发双硫仑样反应)。
外用内服区分:外用药(如碘伏、药膏)严禁口服,药品存放需远离儿童。
储存环节:防潮避光,远离热源
多数药品需在阴凉干燥处储存,避免阳光直射、高温潮湿(如浴室、厨房);胰岛素等生物制剂需冷藏,不可冷冻。
药品开封后,按说明书要求存放,眼药水瓶开封后一般建议 4 周内用完。
过期药品处理:切勿随意丢弃
过期药品药效下降,部分可能变质产生有害物质,不可服用。
处理方式:送至药店的过期药品回收箱,或按当地垃圾分类要求投放,不随意扔进垃圾桶、不倒入下水道(避免污染环境)。
三、 常见误区提醒
误区 1:“没开封的食品过期几天也能吃”→ 过期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不建议食用。
误区 2:“中药没有副作用,可长期吃”→ 是药三分毒,部分中药(如马兜铃酸类)长期服用可能损伤脏器,需遵医嘱。
误区 3:“多人共用一瓶眼药水”→ 可能交叉感染细菌,引发结膜炎等眼部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