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4/2025-37671
发文机关: 黎川县统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23
黎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德胜企业集团,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全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25〕9号)和《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抚府发〔2025〕11号)文件精神,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县“三农”发展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农村发展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精准统计支撑,现就切实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普查目的与意义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全面的县情县力调查。本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县农业生产、乡村建设、农民生活等方面的最新状况,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获取的数据将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普查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二、准确把握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二)行业范围
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
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标准时间
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健全普查组织与实施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黎川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县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日常的组织、协调、督促、核查工作。2025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切实承担起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确保机构、人员、措施到位。
(二)明确部门职责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原则,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县统计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中心负责和协调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各乡(镇)、村(社区)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组织实施本辖区普查登记、数据采集等工作,确保普查任务落到实处。
四、落实普查条件保障
(一)经费保障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经费主要用于普查工作开支、“两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劳动报酬以及数据采集设备购置等。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人员选聘与培训
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工作,可从乡镇干部、村居干部、网格员及当地居民中选调或招聘,确保选聘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能胜任工作。县普查办公室要组织全面的业务培训,确保“两员”熟练掌握普查技能。
五、严格落实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普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
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安全。
(三)创新方式方法
要积极应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调查效率和数据精度。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质效,减轻基层负担。加强部门行政记录共享和普查资料深度开发,推动数据共治共享。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黎川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8日
附件
黎川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武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章水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琼珊 县统计局局长
刘小平 县发改委副主任
张火明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邱建平 县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陈 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涂海浪 县委网信中心副主任
吴诚之 县工信局副局长
黄任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春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枫庭 县司法局副局长
鲁祥春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李 峰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何 浪 县水利局副局长
江 晟 县林业资源保护发展中心主任
章 燕 县市场监管局三级主任科员
付永明 县文广旅局副局长
吴秋华 县统计局副局长
黎川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吴秋华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