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43/2025-31963
发文机关: 黎川县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2-11
黎川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耕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
5.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6.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发展的政策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全县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工作。
9.负责农业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污染源头减量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0.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11.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监测、报告、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13.参与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县农业农村科技进步,推动全县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15.监督指导全县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6.承担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政策法规与改革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机要、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综合性会议、统筹协调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与规划股。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工作。
(三)农垦种植业与畜牧水产股。
组织实施种植业、农药管理、肥料管理、植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组织实施畜牧兽医、渔业渔政、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四)市场涉外与产业发展经营管理股。
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
指导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农民增收、农村创业、乡村工匠工作。
(五)帮扶协作与乡村建设促进股。
承担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负责脱贫人口动态管理。
(六)科学技术与资源环境股。
参与拟订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建议并组织实施。
(七)农田建设与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负责提出全县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全县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朱 华
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7522221
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794-7511316
经管站联系电话:0794-7522315
办公地址:黎川县日峰镇团村路47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