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规政策 > 政策文件
  • 索 引 号:LCX0036/2025-37363

    发文机关: 政府办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3-11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执行黎川县园林草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3- 11 18: 26 浏览次数:

黎川县园林草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1黎川县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一览表

                  级别

土地用途

一级

二级

三级

万元/亩

/平方米

万元/亩

/平方米

万元/亩

/平方米

园地

果园

1.68

25.2

1.46

21.9

1.29

19.35

茶园

1.62

24.3

1.4

21

1.26

18.9

其他

园地

1.35

20.25

1.2

18

1.05

15.75

林地

1.12

16.8

0.95

14.25

0.82

12.3

其他草地

0.62

9.3

0.52

7.8

0.45

6.75

内涵:

价格类型:经济价值不含地上附着物;

权利类型: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

权利年期:果园、茶园、其他园地、其他草地30年,林地70年;

估价期日:20241月1日;

标准作物:果园标准作物为柚,茶园标准作物为绿茶,其他园地标准作物为油茶,林地标准作物为杉树;

果园、茶园、其他园地基础设施状况:宗地所在区域通路、水源供给有保障,宗地内土地较平整、有基本的排水与灌溉设施;

林地基础设施状况:宗地所在区域道路通达,宗地内有集材道路;

其他草地基础设施状况:宗地所在区域通路、水源供给有保障,宗地内土地较平整、有基本的排水设施。

 

2:黎川县园地林地草地级别面积统计表

 

级别

果园

茶园

其他园地

林地

草地

面积

(公顷)

占比

面积

(公顷)

占比

面积

(公顷)

占比

面积

(公顷)

占比

面积

(公顷)

占比

897.76

22.66%

18.49

18.76%

225.84

18.10%

28896.09

22.51%

85.46

22.63%

1404.61

35.45%

53.98

54.78%

400.01

32.05%

40903.81

31.86%

124.07

32.86%

1659.7

41.89%

26.07

26.46%

622.05

49.85%

58567.84

45.63%

168.04

44.51%

3962.08

100%

98.54

100%

1247.90

100%

128367.74

100%

377.57

100%

 

 


 

备注:

1.本次评估中的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2.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3.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4.其他园地是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花椒、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5.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包括自然生长干果等林木的土地。不包括生长林木的湿地,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用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用地。

6.草地是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包括乔木郁闭度<0.1的疏林草地、灌木覆盖度<40%的灌丛草地,不包括生长草本植物的湿地。

7.其他草地是指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以外的草地,不包括可用于开发补充耕地的土地。


来源: 黎川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