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3036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36号
成文日期: 2025-04-11
关于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36号
关于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水库移民扶持
基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对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进行批复的函》(日府函〔2025〕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日峰镇人民政府申报,项目代码: 2503-361022-04-01-791399。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日峰镇八都村杨圩组、八都村南源组、连源村敖中组、连源村敖下组、连源村武坊组、联盟村竹陂组、联盟村百顺组、点山村许排组、点山村西坑组、回上村田东组、回上村上株林组、十字村竹畲组、十字村尧庄组、十字村下蔡组、下桥村楼上组、下桥村楼下组、燎源村坳上组、燎源村新村组、燎源村里局组、燎源村坳上组、五一村塘源组、新荣村高桥组、永兴桥村简舍排组、新华村下湾组、光明村张家组。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025年黎川县日峰镇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项目包含28个子项目,具体如下:1、八都村杨圩组机耕道工程:机耕道长约2000米;2、八都村南源组护磅工程:护磅长约100米,盖桥板一座;3、连源村敖中组便桥工程:便桥一座;4、连源村敖下组护磅工程:护磅长约20米;5、连源村武坊组路面硬化工程:路面硬化约500平方米;6、联盟村竹陂组护磅工程:护磅长约25米;7、联盟村百顺组水渠工程:水渠长约1000米;8、点山村许排组水渠工程:水渠长约100米;9、点山村西坑组护磅工程:护磅长约100米;10、回上村田东组水渠工程:维修水渠长约450米;11、回上村上株林组水沟及盖板桥工程:水沟长约80米及盖板桥一座;12、十字村竹畲组水泥路工程:水泥路长约120米;13、十字村尧庄组水陂工程:维修水陂一座;14、十字村下蔡组水陂工程:维修水陂一座;15、下桥村楼上组护磅工程:护磅长约50米;16、下桥村楼下组护磅工程:护磅长约30米;17、燎源村坳上组护磅工程:护磅长约40米;18、燎源村新村组便桥工程:便桥一座;19、燎源村里局组盖板桥及水沟工程:盖板桥一座;20、燎源村坳上组新建护磅工程:护磅长约40米;21、五一村塘源组护磅工程:护磅长约200米;22、五一村塘源组陂坝改造工程:改造陂坝一座;23、新荣村高桥组护磅工程:护磅长约70米;24、新荣村高桥组水渠工程:水渠长约700米;25、永兴桥村简舍排组提灌站工程:提灌站一座;26、新华村下湾组坝体维修工程:维修坝体一座;27、新华村下湾组水泥路工程:维修水泥路120米;28、光明村张家组水泥路工程:水泥路300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359.64万元,其中:1、八都村杨圩组机耕道工程投资金额约19.6万元;2、八都村南源组护磅工程投资金额约17.33万元;3、连源村敖中组便桥工程投资金额约8.7万元;4、连源村敖下组护磅工程投资金额约5.48万元;5、连源村武坊组路面硬化工程投资金额约6.49万元;6、联盟村竹陂组护磅工程投资金额约21.68万元;7、联盟村百顺组水渠工程投资金额约23.84万元;8、点山村许排组水渠工程投资金额约6.3万元;9、点山村西坑组护磅工程投资金额约21.04万元;10、回上村田东组水渠工程投资金额约15.2万元;11、回上村上株林组水沟及盖板桥工程投资金额约8.74万元;12、十字村竹畲组水泥路工程投资金额约12.61万元;13、十字村尧庄组水陂工程投资金额约8.4万元;14、十字村下蔡组水陂工程投资金额约9.45万元;15、下桥村楼上组护磅工程投资金额约13.03万元;16、下桥村楼下组护磅工程投资金额约13.1万元;17、燎源村坳上组护磅工程投资金额约5.78万元;18、燎源村新村组便桥工程投资金额约7.87万元;19、燎源村里局组盖板桥及水沟工程投资金额约7.32万元;20、燎源村坳上组新建护磅工程投资金额约10.48万元;21、五一村塘源组护磅工程投资金额约19.93万元;22、五一村塘源组陂坝改造工程投资金额约6.29万元;23、新荣村高桥组护磅工程投资金额约10.46万元;24、新荣村高桥组水渠工程投资金额约15.49万元;25、永兴桥村简舍排组提灌站工程投资金额约26.22万元;26、新华村下湾组坝体维修工程投资金额约11.55万元;27、新华村下湾组水泥路工程投资金额约11.52万元;28、光明村张家组水泥路工程投资金额约15.74万元。资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不足部分乡镇自筹。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抄 送:县统计局、水利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