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06/2025-33185
发文机关: 黎川县供销社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21
黎川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介绍
黎川县供销社内设3个股(室):办公室、财审股、合作指导股。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向县委、县政府反映农民社员的合理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提出有关发展合作社事业的政策建议;维护基层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我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发展。
(三)推行开放办社,广泛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大户,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服务平台。
(四)按照政府的授权对重要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烟花爆竹、再生资源回收、典当、报废汽车(拆解)、社办工业、农村产业、饮食服务业等经营管理进行指导和管理。
(五)负责本系统供销社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教育和培训。
(六)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切实行使出资人职责,对直属社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负责人:许小春(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
办公地址:黎川县日峰镇日峰路179号
办公时间:周一-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94—752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