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47/2025-32951
发文机关: 黎川县城市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4-09
【重大项目建设】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县乡道提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县乡道提升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
建设内容:拟投资24496.9024万元对黎川县内30条县乡道进行提升改造,包括黎川县德胜镇、樟溪乡、华山镇、湖坊乡、龙安镇、洵口镇、西城乡、熊村镇、日峰镇等9个乡镇建设县道里程69.8公里;乡村公路建设里程18.9公里。本次评价针对黎川县龙安镇公路建设工程、黎川县联盟至连源县道升级改造工程、黎川县日峰镇永兴桥村龙口小组至园区道路工程、黎川县同胜旅游公路工程(日峰景区)、黎川县县道X801案科至裘坊公路升级改造工程、黎川县荷源乡荷源村王沙渡道路工程、黎川县荷源乡资福村白叶坑道路工程和黎川县县道X005洲湖村至厚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共计8条公路建设工程;其他22条四级公路改建工程不纳入本次评价。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黎川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18770182602
联系人:邓振宇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昌佳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516204070
联系人:王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见附件: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x7BDnaXwO5UwXhuBzk6ew
提取码:l94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如需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需自行下载或打印《公众意见表》并按照《公众意见表》规定格式填写完善相关信息。填写完成的《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以邮件或书信方式反馈给我单位。
联系邮箱:524257517@qq.com
联系地址:抚州市黎川县京川大道金安大厦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黎川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