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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36/2025-35462

    发文机关: 政府办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5-29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商住项目不动产登记风险预警及会商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 05- 29 16: 06 浏览次数:

黎川县商住项目不动产登记风险预警

及会商处置工作机制

 

有效防范我县新增商住项目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避免因项目违规建设、税费欠缴、企业运营等问题导致登记风险,在开展城市建设项目审批登记全流程监管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组织架构

成立黎川县商住项目不动产登记风险预警及会商处置工作专班,由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自然资源、住建、城管、税务、发改(人防)、司法、信访、公安、法院、供电、供水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主要负责排查发现商住项目存在的不动产登记风险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发现问题开展会商处置。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问题收集、提请会商、跟踪反馈等日常事务。

‌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自然资源负责定期排查上报商住项目规划审批阶段、不动产发证阶段存在的不动产登记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项目审批、规划核实、办证等过程中可能导致“登记难”的问题线索;负责收集汇总各成员单位上报的问题线索,建立不动产登记风险问题台账;对上报涉及重大风险的问题线索提请工作专班会商处置。

‌住建局负责定期排查上报商住项目建设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存在的不动产登记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工程质量、消防、项目预售、开发商、承建商经营运营等方面可能导致“登记难”的问题线索。

城管‌负责定期排查上报商住项目市政、绿化、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可能导致“登记难”的问题线索。

‌‌税务‌负责定期排查上报商住项目税费缴纳方面可能导致“登记难”的问题线索。

县发改委‌负责排查上报商住项目人防设施建设方面可能导致“登记难”的问题线索。

‌司法‌负责排查上报商住项目法律纠纷方面可能导致“登记难”的问题线索。

县委信访‌负责排查上报商住项目信访方面可能导致“登记难”的问题线索。

公安‌负责排查上报商住项目因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登记难”的问题线索。

‌法院‌负责排查上报商住项目因法律纠纷等方面可能导致“登记难”的问题线索。

供电供水部门‌负责排查上报商住项目供水、供电办理等方面可能导致“登记难”的问题线索。

二、风险报送机制

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在商住项目通过规划设计方案至完成不动产登记前,针对可能引发“登记难”风险的问题进行排查梳理。

(一)定期排查报送。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税务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开展不动产“登记难”风险排查,对可能存在风险的问题线索,建立“不动产登记风险问题清单”,每月月底前以报表的形式向专班办公室进行报送,报送内容应包括问题项目的基本信息、具体问题描述和初步建议等。

(二)紧急风险报送。各成员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新建商住项目可能直接导致登记难的问题线索,或发现导致登记受阻的重大问题线索(如严重违建、欠税、手续缺失等),应在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向专班办公室进行报送。

三、会商处置机制

专班办公室收到各单位上报的不动产“登记难”风险隐患的线索后,及时进行研判分析,对一些影响范围小、处置难度低、单部门或少数部门可自行协调解决的,由上报单位牵头提出整改措施,相关部门遵循“快速响应、部门联动、限期办结”原则,根据整改措施限期开展整改;对长期未能处置到位或处置效果不明显的,以及涉及多部门职责、处置难度大或群众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由专班办公室提请组长召开专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建设企业共同会商研究处置方式,各责任单位按照会议决定的处置方式开展问题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各单位需明确分管领导及专人负责,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对排查出的问题要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并按时完成处置

(二)加强协作。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会商,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对重大、复杂及敏感性问题,或各单位无法自行解决的,各单位要主动向工作专班报告请求协调解决。

(三)跟踪落实。专班办公室负责实时跟踪处置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处置措施落实到位。处置完成后,牵头责任部门要及时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向专班办公室报送整改报告,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提升”的良性循环。

五、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

【视频解读】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商住项目不动产登记风险预警及会商处置工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 黎川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