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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05/2025-34028

    发文机关: 黎川县财政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6-10

【政策解读】县直机关培训讲课费标准调整方案

发布日期: 2025- 06- 10 09: 57 浏览次数:

政策文件依据

参照《关于调整市直机关讲课费标准的通知》(抚财行〔2025〕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需求,经县政府审议通过,现对县直机关讲课费标准进行调整。此次调整旨在规范培训经费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激发专业人才参与积极性。

培训需求与激励机制

近年来,我县机关培训规模持续扩大,对高水平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现行标准已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亟需通过合理调整激励机制,吸引优质师资参与培训,保障培训效果。

实施目标与原则

规范管理与质量提升

通过明确分级分类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费用计算机制,确保培训经费使用透明高效。同时,以市场化为导向,提升培训内容的专业性和实用性。

公平性与可持续性

平衡不同职称层级的报酬差异,体现人才价值。通过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为长期培训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调整标准详解

职称分级费用标准

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讲课费最高不超过500元。该标准适用于具备副高级职称的讲师,涵盖理论授课、案例分析等多样化培训形式,确保基础师资力量的稳定性。

正高级技术职称人员

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讲课费最高不超过1000元。该标准适用于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型讲师,重点支持前沿领域、政策解读等高阶培训内容。

院士与知名专家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讲课费一般不超过1500元。该标准适用于国家级权威专家,主要用于重大课题研讨、战略规划指导等特殊培训项目,体现高端人才的稀缺价值。

学时计算规则

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费。该规则既保障讲师合理报酬,又避免过度延长单次授课时间,确保培训效率与学员接受度。

 

来源: 黎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