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4010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91号
成文日期: 2025-06-09
关于黎川县德胜幼儿园教学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91号
关于黎川县德胜幼儿园教学楼改造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德胜镇中心小学: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黎川县德胜幼儿园教学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黎德小发〔20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黎川县德胜幼儿园教学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黎川县德胜幼儿园教学楼改造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德胜镇中心小学申报,项目代码:2505-361022-04-01-548019。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县德胜镇中心小学校内。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维修面积500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教学楼铲除原油漆面1697.33平方米,木门窗拆除22樘,抹灰面油漆1697.33平方米,钢质防火门16平方米,吊顶天棚133.8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55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抄 送:县统计局、教育体育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