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0/2025-34013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发改委
文 号:黎发改审批字〔2025〕90号
成文日期: 2025-06-09
关于2025年黎川县第一小学综合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发改审批字〔2025〕90号
关于2025年黎川县第一小学综合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黎川县第一小学: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批复2025年黎川县第一小学综合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黎一小发〔202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2025年黎川县第一小学综合楼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黎川县第一小学综合楼改造工程。
二、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代码:项目由黎川县第一小学申报,项目代码:2505-361022-04-01-604635。
三、项目建设地点:黎川第一小学校园内。
四、建设工期:2个月(从开工之日算起)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校舍改造面积400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①综合楼铺设橡胶板楼地面1557.28平方米;②屋面涂膜防水552平方米;③金属扶手栏杆栏板26米;④水泥混凝土450平方米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金额约6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接文后,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有关规定及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如期建设。
二0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抄 送:县统计局、教育体育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