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的公告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机构改革实际,决定县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由原黎川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调整为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