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0/2025-34668
发文机关: 湖坊乡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7-27
湖坊乡2025年度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激发乡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促进干部由被动的“要我干”向主动的“我要干”转变,推动全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打造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基层党委和政府,结合我乡工作和干部队伍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乡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二、考核原则
(一)客观真实,注重实绩。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既注重日常管理考核,又突出实干实绩,将平时考核结果和实绩评价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分层分类,各方参与。根据工作延续性和干部特点进行职责分工,权责对等原则,分层次、分类别进行考核。区分考核内容和考核重点,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统一。坚持上级考核与社会评价相结合,广泛征求上级部门和群众的意见。
(三)突出重点、繁简得当。聚焦主业,突出对阶段性或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在执行和操作中化繁为简,直击干部平时表现的重要环节,通过考核中发现干部短板,适时调整职责分工。
(四)注重公平、体现差异。坚持群众公认、民主公开,通过实绩公示、公开评议等方式合理界定个人成绩与集体成绩的关系,在重点项目推进工作中允许容错纠错。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体现差异化,特别是经济待遇方面,鼓励多劳多得,反对“平均主义”。
三、考核内容
(一)业务工作。主要考核干部依据职责分工、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业绩情况。
(二)驻村工作。主要考核干部到挂点村开展工作及工作业绩情况及挂点村工作年度在乡排名情况。
(三)综合表现及考勤。对干部工作作风、能力素质、干部群众口碑等综合表现进行测评。
坚持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突出分类考核的要求。考核体现共性考核与差异化考核、考核过程中实行加减分制度。
(一)业务工作考核分值设定(业务工作50分)
1.排名考核(20分):满分20分,根据所分管、负责工作在全县上一年度高质量考核排名情况进行计分,分管工作在全县高质量考核中排名1-3名计20分,4-6名计19分,7-9名计18分,10-12名计17分,13-15名计16分,多项分管工作均按此进行得分计算,最终排名考核得分取平均分,干部的业务排名考核参照班子排名考核计算,不同业务口子最终取平均分进行计算。(注:本年度新进入单位人员中班子成员取班子成员平均得分进行计算,干部按照干部平均得分进行计算)
2.业绩考核(10分):满分10分,采取倒扣的方式: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造成工作滞后的(工作排名倒数三名),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每人每次扣1分;因工作落实不力,被县委、县政府约谈分管领导的加扣0.5分,被县委、县政府约谈主要领导的加扣1 分。此外,乡主要领导可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全乡干部此项进行相应扣分,乡班子成员可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自己所分管口干部此项进行相应扣分。最终分值按照主要领导占比70%,班子成员占比30%进行计算。
3.岗位分值(10分):将业务工作分为4类岗位(详见附件),分别对应4分、3分、2分、1分四种分值,按实际分工计算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纪检三转人员岗位分值按10分计算。对于中途因人事调整有分工调整的,由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其对应分值。
4.个人工作完成度(10分):由党政领导班子对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党政领导班子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从职能业务、乡村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及其他重点中心工作、急难险重工作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对机关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乡主要领导对全乡干部此项进行打分,乡班子成员对自己所分管口干部此项进行打分,最终分值按照主要领导占比70%,班子成员占比30%进行计算。
以上四项业务工作分值为基础分值,后期在计算中将采用难度系数进行分档计算:班子成员最终得分=基础分值×1.1;县管职级公务员最终得分=基础分值×1.05;干部最终得分=基础分值×1。
驻村工作考核基础分20分,乡主要领导对全乡干部驻村情况进行打分,乡班子成员对自己所驻村干部驻村情况进行打分,最终分值按照主要领导占比70%,班子成员占比30%进行计算。同时,在打分的基础上按照当年村委会考核结果排名进行相应扣分,排名列第一位村的驻村人员不扣分,每后退一位多扣0.5分(注:因社区不参与村委会考核排名,驻社区人员按照平均扣分1.5分进行扣分计算)。驻村工作得分后期在计算中将采用难度系数进行分档计算:班子成员最终得分=基础分值×1.1;县管职级公务员最终得分=基础分值×1.05;干部最终得分=基础分值×1。
没有驻村或日常业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计零分。确因工作需要或因患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不好安排驻村或日常业务工作的人员,其日常业务工作和驻村工作考核分值,由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日常工作共计10分,其中考勤(5分)、值班(5分)。
考勤评分标准:严格按照《机关干部管理办法》执行上下班制度及请销假制度,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工每天扣1分。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购物炒股、看电影电视的,发现第一次扣0.5分,第二次扣1分,第三次扣5分。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事前请假,请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等应按相关请销假制度办好手续后方可离岗。假期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每超过1天扣1分。一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病假视情况而定、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该项考核计0分。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参照干部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执行。因病请假3个月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需办理长假手续,请长假的干部超过6个月不参与绩效考核,不发绩效工资。请假在3个月至6个月的,按实际上班时间计算绩效工资;休产假在国家法定假期以内发放全部福利。值班评分标准:未值班干部该项不得分,值班不在岗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此外,乡主要领导可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全乡干部考勤和值班进行相应扣分,乡班子成员可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自己所分管口干部考勤进行相应扣分,对自己所带班的值班干部值班进行相应扣分。最终分值按照主要领导占比70%,班子成员占比30%进行计算。
由领导班子与干部根据日常工作,业务工作、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分为季度评价与年终评价两个评价统计分数。测评分为“优秀、合格、较差”三个档次、党政主要领导综合评价”(权重为50)、“其他科级干部综合评价”(权重为25
)、“干部群众满意度评价”(权重为25
)三个层次进行测评。
季度测评得分=总分÷总票数÷100×5分×50
年终测评得分=总分÷总票数÷100×20分×50
综合互评得分=四个季度测评总得分+年终测评得分
个人考核结果得分=业务分值+驻村分值+日常工作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
1.加分项目
①表彰奖励。考核年度内、负责的职能业务工作受到中央、省、市、县表彰(扬)的、其分管领导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其他业务干部职工分别减半加分。个人受到中央、省、市、县级表彰(扬)的、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此项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②经验推广。工作经验和做法以正式文件、主要领导批示、经验交流会议发言等形式进行推广的、其分管领导按中央、省、市、县级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其他业务干部职工分别减半加分。此项加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③舆论宣传。个人撰写的工作信息、宣传报道、调研文章等在国家、省、市级党报党刊、主流新闻媒体正面宣传的、每篇分别加3分、2分、1分。此外,在合作媒体及县级平台上稿按照网评稿每篇0.5分、网宣稿每篇0.2分进行计算,同一内容在多个平台上稿只按1篇进行计算,合作媒体及县级平台加分不超过3分,如最高加分人员超过3分后按3分计算,其它人员此项加分按照最高加分人员减分比例进行均减。舆论宣传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④突发应急工作。积极参加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环境综合整治及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参加1次加1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如最高加分人员超过3分后按3分计算,其它人员此项加分按照最高加分人员减分比例进行均减。⑤个人分工。窗口人员加2分;⑥有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党政班子会研究后给予加分,最多不超过3分。
以上6项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2.减分项目
①通报批评。因工作作风不实,受到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或被上级督查组通报批评的,对分管领导分别扣8分、5分、3分、1分,其他业务干部职工分别减半扣分。个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要求,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5分、4分、3分。②违纪处分。因个人自身原因,受到诫勉谈话的,扣3分;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的,扣5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降级等党纪政纪处分的,扣10分;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撤职等党纪政纪处分的,扣20分。
(一)日常考勤及通报:根据实际工作列出干部负面清单及加分项,考核办每月参照负面清单对干部日常表现、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获得的表彰奖励、进行加减分并通报。
(二)综合测评:每季度召开一次测评会议,年终召开一次干部绩效考核述职测评大会。即:每名干部述职3件做得自认为最满意的工作、讲2件还需继续加强的工作、讲1件不满意的工作、接受大家评议。
领导点评。即:党政主要领导对科级干部、科级干部对分管的一般干部的述职情况进行点评。
全体测评。全体与会人员进行署名测评。
计分方式:季度、年终测评分为“优秀、合格、较差”三个档次;分“党政主要领导综合评价”(权重为50)、“其他科级干部综合评价”(权重为25
)、“干部群众满意度评价”(权重为25
)三个层次进行测评。
(三)年度考核:干部绩效考核总得分=业务分值+驻村分值+日常工作得分+民主测评得分+个人工作完成度+加分项目-减分项目。
(一)考核等次和比例。全体干部按“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进行划分,“一级”等次比例不超过30,“三级”等次比例不超过10
。
(二)与干部使用挂钩。对绩效考核得分排名前三位的副科级和一般干部,推荐作为后备干部人选,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优先推荐提拔重用;对综合计分排名倒数第一的班子成员和倒数第一和二的干部、由乡纪委进行约谈。
(三)与年度考核等次评定挂钩。按照绩效考核总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人选;绩效考核总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且排名后3位的人员,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四)与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挂钩。严格兑现奖惩,按考核得分总值计算绩效报酬,不参与绩效考核的干部不发放绩效报酬,确保本乡个人绩效报酬最高与最低之间差距不低于1万元。
具体计算公式为:(全体干部绩效报酬总数÷全体干部得分总分)×干部个人得分=干部个人实际绩效报酬数。
党政主要领导不参与本乡的日常干部绩效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党委书记、乡长考核等次为一级,实际绩效报酬分别为本乡班子第一名的1.2倍和1.1倍;党委书记、乡长考核等次为二级,实际绩效报酬分别为本乡班子第一名的1.1倍和1.05倍;党委书记、乡长考核等次为三级,实际绩效报酬执行本乡班子第一名的1.05倍和1倍。
(五)与容错纠错机制相结合。在推进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和在推行先行先试工作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工作中,缺乏经验出现失误和矛盾的,要区别对待,允许失误,宽容纠错,积极营造大家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氛围,激发干部活力。
(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为加强乡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成立乡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正飞
副组长:李 丽
成 员:黄 棪、邱 俏、饶 冲、潘友生、周志刚、叶璐璐、吴 丹、谢雨豪、周 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志刚兼任办公室主任,朱歆诺、陈静媛、倪雨晴、戴志芳为成员。
(二)保障绩效资金。乡绩效考核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15、25
、60
的比例列入预算,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三)建立健全工作约谈制度。根据每季日常考核情况,对工作中表现较差的干部,由乡分管领导对其进行约谈,年终考核较差的干部由乡主要领导对其约谈。
本办法从2025年2月6日开始实施,具体由乡机关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