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2/2025-34692
发文机关: 黎川县教体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7-28
2025年黎川县城区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18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城区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优化幼儿园招生工作流程,提高全县幼儿园招生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保障适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权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统一实施,阳光招生。幼儿园按照统一部署实施招生工作,根据办园规模和标准班额,合理编制招生方案,建立和完善招生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招生工作阳光公开、规范平稳进行。
(二)适龄优先,用足学位。幼儿园适龄幼儿年龄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在满足适龄幼儿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
(三)分批录取,优抚优待。积极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入园;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推行“长幼随园”服务,入园对象可申请至家中另一孩子所在的幼儿园就读,给予优先录取。其次,立足学位情况分批录取,第一批优先录取在招生范围内有户籍、房产的适龄幼儿,第二批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安排实际居住在招生范围的适龄幼儿。有富余学位的幼儿园,可适当扩大招收范围。
三、招生对象
2025年秋季招生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中班入园年龄为4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大班入园年龄为5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适龄幼儿分为5个类别分别登记,包括:
1.城区户籍户:招生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指出生后首次申报的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认定材料 :户口簿。
2.城区购房户:招生范围内法定监护人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并实际居住。认定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用祖辈房产还需提供祖孙关系证明)、近三个月水电发票和下列三类佐证材料之一:一是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是因房产抵押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提供产权证原件的,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产权证明;三是已交房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契税发票。
3.政策优待户: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子女,根据有关教育优待优抚政策安排就读。认定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监护人所在单位发函至县教育体育局、相关政策文件依据。
4.符合“长幼随园”政策者:认定材料:两个幼儿的户口簿,如两个幼儿不在同一户口本,需同时提供出生证。
5.城区租房户: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认定材料:户口簿或出生证、租房合同和网上预报名前三个月水电发票。(如前4类适龄幼儿登记报名招生名额已满须电脑派位时,则不录取第5类适龄幼儿,该类适龄幼儿需到有学位空缺的幼儿园报名入学)。
四、
五、招生流程
1.公布招生方案。7月下旬,在黎川县教育体育局、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招生方案。各幼儿园根据招生方案拟定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地址、计划招生人数、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流程、收费项目及标准、咨询监督电话等,招生简章报教体局审核、备案同意后,通过幼儿园网络宣传平台、宣传栏等发布。
2.报名登记。8月1日9:00-8月6日18:00,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点击下面预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系统,注册账号后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资格验证所需资料相片,每名幼儿选择一种身份类别进行报名登记,只可填报一所幼儿园,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携相关资料到申请就读幼儿园现场,由幼儿园协助报名登记。政策优待户请于8月6日前由监护人所在单位发函至县教育体育局,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依据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
预报名链接:https://www.xuanlvai.cn/bm (手机端)
3.信息审核。8月7日-8月8日,各园对网上报名登记的信息进行逐一核实,对信息填写有误、资料上传不全、年龄不达标、重复报名等不符合规定的幼儿不予通过。8月9日-8月11日,报名合格名单在本园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8月11日上午凭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报名幼儿园现场确认。
4.招生录取。8月12日-8月14日,根据分批录取的原则,第一批次录取后有余额再录取第二批次幼儿,如第一批次幼儿招生名额已满,则第二批次招生程序自动终止;当同一所幼儿园同一批次的人数超出录取名额时,该批次报名对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后续批次录取自动终止。8月16日,对超学位的幼儿园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监察、新闻媒体、公证机关及随机抽取的家长代表等人员现场参与,由家长代表具体操作,全程录像。
5.结果公示。8月17日-8月23日,拟录名单在各园微信公众号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报到注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幼儿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簿、产权证、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到相关幼儿园报到注册。
六、工作要求
1.增强服务意识。各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入园办理手续,精简核验证明材料,耐心、细致地做好面向家长的政策解读工作,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2.规范办园行为。幼儿园除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不得跨学期预收费,不得提前收取园位预定或预缴费,不得违规变相收取占位费、赞助费、特色课程费等费用。
3.严肃招生纪律。各幼儿园要准确掌握招生政策,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班额有关规定,严格招生纪律,坚持公开公正,确保招生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县教育体育局要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违规招生的幼儿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各园要公布和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家长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县教育体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94-7503092;监督举报电话:0794-7503199。
4.上报招生数据。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幼儿数据。
七、注意事项
1.六所幼儿园同时进行网上预报名,如果因不按要求报名而造成审核失败、无学位等后果,由报名申请的幼儿家长自行负责;适龄幼儿身份证号和所选园所一经提交,则不能更改;预报名信息填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重报或资料填写不真实者,一经查实不予通过。
2.为确保双胞胎或多胞胎同园录取,报名时必须用同一账号分别申请。
3.未按规定时间预报名、提交审核材料(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录取名额不能转让。现场资格审核的材料要与报名系统提交的相一致,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城区公办幼儿园资格。
4.有意向参与现场电脑派位的家长,在报名时可勾选家长是否愿意参加电脑派位选项。
八、城区公办幼儿园基本情况一览表
黎川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