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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12/2025-34416

    发文机关: 黎川县教体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7-10

2025年黎川县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 2025- 07- 07 11: 02 浏览次数:

学前教育资助。资助对象为符合入园年龄,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的公(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资助标准农村脱贫户子女(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脱困解困家庭(含城镇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学生每生每年1500元,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600元。

义务教育资助。义教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的50%(即小学每生每年625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脱贫户学生(原建档立卡)继续实行“零收费”:①免费提供教辅材料。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脱贫户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辅材料(含音像教材),教辅材料(含音像教材)指纳入中小学代购的教辅目录和供市场选择的其他教学辅助资料;②免费提供校服。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脱贫户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校服;③免费参加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脱贫户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普通高中资助。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含城镇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学生免学杂费,每生每学期550元,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800元、2300元、1800元)三个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每生每年免除学费850元;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3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配指标发放中职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对当年考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的江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按一次性每人5000元标准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资助名额根据上级下达资助指标,需配合提交相关材料)。

滋蕙计划资助。资助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根据中央专项彩票公益基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下达资助名额),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一次性每人 500 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一次性每人 1000 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当年录取高校的本县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提供每年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提供每年不超过25000元,不低于1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贷尽贷,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完成学业。

 

来源: 黎川县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