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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33/2025-34773

    发文机关: 荷源乡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8-01

买药便宜又方便!江西出台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25- 08- 01 11: 15 浏览次数:

今年三月,我省正式发布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对国谈药品在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双通道”报销比例和处方流转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让参保人购买国谈药时,既能享受到医保报销,又更加便捷、实惠!

来自南昌的刘女士今年71岁,是一名患病20余年的乳腺癌患者。早些年,她一直靠吃药维持治疗效果,最近来到医院复查,在接受问诊的过程中,意外地从医生那里听到了一个好消息。

刘女士提到的瑞波西利是一款治疗乳腺癌的靶向药物,经过国家医保谈判,于2023年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2024年又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范围。虽然刘女士不是第一时间得知这个消息,但对于她来说依然是个喜讯。

“国谈药”全称是国家医保谈判药品,是指医保部门与药品生产企业通过价格谈判,确定支付标准后,纳入医保目录报销并处于协议期内的药品。

“国谈药”均为企业独家生产的药品,多数为创新药。这一类国谈药的使用周期长、药品疗程费用高、价格相对较贵。从2017年起,国家医保谈判逐渐走向常规,一些临床价值高、药物经济性优良、保障重大疾病的药品纳入了医保目录。虽然“国谈药”可以报销了,但医院因药占比考核、采购限制等原因,无法及时配备这些高价谈判药品,导致“进院难”问题凸显。为了让患者更便捷地使用“国谈药”并享受医保报销,2021年4月,国家医保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双通道”政策就此诞生了。

“双通道”政策是指省域范围内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国谈药”供应保障、临床使用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

通过“双通道”,药店可以补充供应“国谈药”,缓解医院药占比考核压力,提高药品的可及性,参保患者能够更便捷地获取“国谈药”并且享受医保报销。

今年3月,江西省医保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办法》,对药品纳入“双通道”实行分类管理,并对大家最关心的“双通道”药品报销比例问题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职工医保方面,A类药品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B类药品为个人先自付10%,再报销70%。居民医保方面,A类药品统筹基金报销60%,个人负担40%;B类药品个人先自付10%,再报销60%。参保人住院期间,若医院还没有执行“双通道”政策,按乙类药品报销(自付10%后按医院级别比例报销)。门诊慢特病方面,医院按乙类报销,药店按“双通道”政策报销。

在待遇享受方面,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和城乡居民,经诊断需要使用“双通道”药品并且符合法定使用和医保支付范围的人员,都可以申请使用“双通道”药品。而当定点医疗机构没有配备参保患者所需要的药品时,可以通过医保系统将医院开具的外配电子处方流转至具有资质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患者就可以就近购买。

来自南昌的熊先生一家就享受到了“双通道”政策处方流转带来的便捷。他的夫人患有乳腺癌,每个月都要来医院开药、打针、治疗。“双通道”开通以后,以前医院没有的药,现在凭医生开的处方,可以在药店买到。

从开具处方到药店送药再到患者拿药结算,整个过程仅用了半个小时,极大方便了购药群众。

通过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参保患者可以凭借医保码直接在药店取药并报销结算,有些药店还会为患者提供送药服务,进一步方便患者。


来源: 荷源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