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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29/2025-35092

    发文机关: 华山镇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8-29

华山镇2025年权责清单

发布日期: 2025- 08- 29 10: 34 浏览次数:

序号

事项名称

子项名称

一、党的建设(27项)

1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组织的决议。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代会决议

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

2

加强镇党委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做好党代表选举、领导班子换届等工作。

落实党代表任期制,负责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联络服务,抓好党委换届,酝酿推荐提名选举上级党代表大会代表

抓好镇政府领导班子换届相关工作

加强镇党委及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做好镇党委党务公开工作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规范使用党徽党旗

3

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红旗(模范)党支部”建设,培育“黎民事 码上办”等本地党建特色工作。

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持续推进“红旗(模范)党支部”建设

负责下级党组织的成立、调整、管理和撤销等工作

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培育“黎民事 码上办”等本地党建特色做法

指导所辖党组织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抓好村(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整顿提升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







4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运用好基层党校做好党员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参加“红色友邻”“三进三帮”活动,推广流动党员服务家乡、服务他乡、服务老乡的“三服务”机制,运用“归队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参加“红色友邻”“三进三帮”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推广流动党员服务家乡、服务他乡、服务老乡的“三服务”机制,运用“归队码”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加强流动党支部管理工作

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开展党员档案管理和党内统计

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加强镇党校建设

开展党内激励、帮扶和关怀

做好无职党员摸排工作,开展农村无职党员“承诺践诺”活动

加强退休党员干部管理

5

落实干部全周期管理要求,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强化驻镇、驻村干部管理。

开展镇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

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干部

加强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日常管理

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

加强编外人员管理

6

开展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工作,开展返乡人才联络对接活动,助力打造“智汇黎川”人才聚集地。

开展人才政策宣传工作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才管理、培育等工作,搭建“人才超市”平台,引进急需实用人才

开展返乡人才“六个一”(组织一次集中座谈、召开一次人才组织生活会、征集一批发展良策、收集一批招引信息、开展一次对接咨询、解决一批实际问题)联络对接等活动,助力打造“智汇黎川”人才聚集地

7

指导村民(社区)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开展工作,加强村民自治工作监督,负责村(社区)工作考核,做好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和监督等工作,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深化“归雁工程”。

提出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规模)调整建议

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

指导村(居)民理事会工作

做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及居民公约的备案,以及实施的监督等工作

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开展村(社区)工作考核

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业化管理,深化“归雁工程”,加强村(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和监督

调查并依法处理村民委员会选举违法行为

处理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和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管理问题

落实对违反规定强迫农民以资代劳的责令改正

负责农村离任“两老”(老村支书、老主任)生活补助申报

8

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积极落实纪检监察“室组地”协作工作办法,深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运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

监督检查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及监察对象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按权限处理违纪违法案件

深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深化运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接受上级巡察,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督促、指导村(社区)整改工作

落实镇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落实纪检监察“室组地”协作工作办法

9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10

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11

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谋划推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举措,做好强农惠农富农、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


12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做好网络安全工作。

加强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负责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

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处置网络安全事件

13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黎小宣”平台,组织“廊亭微宣讲”“村口板凳会”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推进移风易俗,涵养文明乡风,动员社会力量参加文明村镇建设。

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运用“黎小宣”基层宣讲队伍,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加文明村镇建设

推进移风易俗工作

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廊亭微宣讲”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14

落实统一战线工作责任,联系和团结民主党派成员、党外知识分子等党外人士,引导和支持商会履行职能,高质量推进“黎商夜谈”活动,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打造“党建+商会+乡友”模式,助力同心共富。

落实统一战线工作责任

给予归侨、侨眷支持、保护和照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引导和支持华山荷源联合商会履行职能,探索打造“党建+商会+乡友”模式,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引导和支持商会履行职能

15

贯彻落实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措施,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维护民族团结稳定。


16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的管理。

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

17

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

做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

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

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

18

落实网格“多格合一”要求,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负责网格员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

开展网格化管理服务

开展网格员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

19

加强社会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

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

20

开展人民建议征集,了解民意、倾听民声、汇聚民智。


21

组织县、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组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监督、决定、选举等职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

组织选举县、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指导选民监督人大代表以及选民和选区罢免、补选人大代表

保障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监督、决定、选举等职权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

22

依法履行镇人大主席团各项职责,发挥“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等活动,加强民声议事会等平台建设。

发挥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作用,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保障人大代表履职

保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三进三助”(“进社区〈村组〉”助力化解矛盾,加强社会治理;“进联络站”助力解决问题,增进民生福祉;“进企业”助力纾解困难,优化营商环境)等活动

23

加强民主协商,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办理政协提案,推动民主协商成果转化落实。

加强民主协商,支持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并提供服务保障

办理政协提案,推动民主协商成果转化落实

24

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工会履职,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利权益等方面作用。

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维护劳动者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支持工会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支持工会阵地建设

支持和保证工会履职

支持工会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责

25

加强对共青团的领导,做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团的突击队作用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作用。

加强团组织建设,指导完善各村(社区)团的组织建设

规范共青团的组织生活,领导团组织开展工作

26

领导和指导妇联组织建设,发挥妇联组织在组织引导、团结动员妇女投身社会主义建设的作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领导和指导妇联组织建设

发挥妇联组织作用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7

加强科协、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建设,开展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加强镇基层科协组织和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壮大科技志愿服务队伍,提高公民科学素质

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为残疾人组织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

做好“五好六有”基层关工委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活动

28

落实党管武装要求,加强基层武装建设,做好“双拥”、兵役征集、民兵、国防教育等工作。

落实党管武装要求,加强基层武装工作

做好民兵工作

开展兵役征集

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抓好国防动员准备有关工作

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做好军民双拥共建工作

二、经济发展(16项)

29

制定和落实经济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

指导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好产业发展服务工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30

建设白茶种植示范基地,形成种植、加工、销售、旅游全产业链,扩大“船屋白茶”影响力。


31

加强经济工作领导,制定和落实经济发展规划,推广香排草等中草药产业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32

培育特色农产品产业集群,引导“笋饼”等乡土品牌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地标产品向区域公共品牌升级。


33

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政企联系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惠企政策,擦亮“抚务周到”营商环境品牌。

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工作

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擦亮“抚务周到”营商环境品牌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34

负责重大项目招引、落地、建设、投产的管理与服务。

落实招商引资政策,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立项、备案,建立政企联络机制

负责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及争取工作

做好重点项目推进服务工作

开展投资项目管理

指导企业及时报送相关数据

35

促进城乡深度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别,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36

宣传企业科技创新政策,引导服务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

指导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引导服务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

立足发展定位,宣传创新创业相关政策,鼓励农村劳动力创新创业,吸引各类经营主体回乡创新创业

37

发展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政策宣传

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培育引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项目,服务本土电商,促进数字经济产业融合发展

开发培育乡村特色,建设现代农业产业

开展扶贫产品消费帮扶、产品展销等工作

38

推动农地、林地等生态资产交易,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39

推动重点领域绿色转型,促进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形成。

推动重点领域绿色转型

做好低效用地、闲置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推行节约用水

40

负责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及有关专业统计调查,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

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工作

组织实施经济普查工作

组织实施农业普查工作

开展有关专业统计调查

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

41

负责编制执行财政预决算,加强和规范镇、村两级财务收支管理。

编制本级政府预决算

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

开展内部会计监督,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

规范镇、村两级财务收支管理

42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规范使用流程,提升国有资产效能。


43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负责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


44

加强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开展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不公布)


三、民生服务(20项)

45

落实优化生育政策,负责人口监测等工作。

开展人口监测工作

做好计划生育奖扶、特扶以及阳光助学相关工作

落实优化生育有关政策

开展对家庭托育点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46

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做好控辍保学等工作。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并采取措施保障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残疾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

47

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支持端午龙舟赛、健步行、广场舞比赛等全民健身活动。


48

落实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用好“5+2就业之家”,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创业扶持补贴申报等工作。

用好“5+2就业之家”,通过入户走访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台账,做好就业失业人员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创业扶持补贴申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失业登记

开展劳动力、密集岗位信息摸排,报送劳务输出和劳动力转移信息,做好就业供需对接相关工作(53-2)

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零就业家庭等重点就业群体的分类就业帮扶、培训推荐、公益性岗位申报引导等相关工作(53-3)

49

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做好劳动争议调处,维护农民工等群体合法权益。

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做好劳动争议的调处

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

50

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参保暂停、医疗救助初审及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等工作。

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含注销登记)、审核、信息变更及查询、出具《参保凭证》及医疗保险政策宣传等工作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手工零星报销材料收集、登记录入

负责医疗救助待遇资格确认初审

51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工作,落实国家卫生乡镇长效管理机制。

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乡镇创建成果

开展健康村(社区)建设

52

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预防精神障碍发生

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工作

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

53

开展传染病预防和其他公共卫生工作,发现急性传染病及时报告。

开展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

发现急性传染病及时报告

做好疫苗接种动员工作

54

完善多层次养老护幼服务体系,加强“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质量。


55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开展高龄补贴动态管理、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受理、适老化改造对象审核等工作,建立关爱服务台账,探访关爱独居、空巢、失能、重残特殊家庭老年人,健全低龄存时间、高龄换服务的“时光益站”等养老服务长效机制。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做好适老化改造对象审核

建立关爱服务台账,探访关爱独居、空巢、失能、重残特殊家庭老年人

健全低龄存时间、高龄换服务的“时光益站”等养老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开展高龄补贴动态管理、低收入老年人补贴受理

56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申领、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管理、变更登记等事项办理

做好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初审

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暂停和恢复等工作

开展养老保险领取人员年度资格认证有关工作

做好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申领工作

57

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发挥“童伴妈妈”队伍作用,推广“刘莹姐姐工作室”做法。

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推广“刘莹姐姐工作室”做法

开展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关心关爱工作,建立信息台账,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负责对被非法招用童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批评教育

发挥“童伴妈妈”队伍作用

58

加强防溺水宣传,在重点水域配备防溺水“四个一”设施(救生圈、救生杆、救生绳、救生衣),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

落实防溺水属地管理

加强防溺水宣传

开展水域巡查防控,落实水域安全重大风险清单,在重点水域配备防溺水“四个一”设施

59

开展残疾预防、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公益助残等工作,做好残疾人服务和关心关爱,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做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受理工作

开展公益助残工作,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

60

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摸排困难群众、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照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负责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及受理、特困人员对象认定,针对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

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摸排困难群众、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按照规定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做好临时救助相关工作

对本镇户籍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申请及受理工作

做好困难人群和低收入人群权益保障工作

负责特困人员对象认定

61

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做好公益性墓地和历史埋葬点管理工作。

宣传殡葬改革政策

负责设置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核工作

做好公益性墓地和历史埋葬点管理工作

62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负责食品摊贩备案、集体聚餐食品风险防控等工作。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

负责农村集体聚餐(50人以上)报告登记和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的备案管理工作

负责食品小摊贩备案,及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处罚

对食品小摊贩经营地点和摊位的分配

负责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经营登记证代办,做好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和食品小摊贩的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工作

63

落实拥军优属政策,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开展退役军人抚恤优待、权益维护、褒扬激励等服务保障工作。

加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

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引导退役军人参加“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

开展退役军人抚恤优待

加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

退役军人褒扬纪念、激励等服务保障工作

64

加强对邹厚有、黄梨孙等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组织祭扫活动,传承红色基因。


四、平安法治(14项)

65

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和组织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管理国家安全工作

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66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要求,开展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健全完善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复议答复职责

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开展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化解行政争议

67

培养“法律明白人”,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宣传,推进基层法治文化建设。

加大普法力度,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做好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68

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69

建立“老班长警务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建设,完善平安志愿者队伍管理,提升群防群治队伍实战能力。

建立“老班长警务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文明和谐乡镇

开展平安建设,加强村(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依法维护和保障社会治安

推动镇村(社区)两级综治阵地建设

完善群防群治队伍

70

开展社会涉稳风险研判、风险预警等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等人员的动态摸排、线索上报、教育疏导,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不公布)

加强社会矛盾风险源头防范,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区域排查整治

做好重点人群管控等社会面稳控工作,开展重点人群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戒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等人员的动态摸排、线索上报、教育疏导

71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做好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及保障工作。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

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主动排查涉访矛盾,受理群众来信、来电、网上等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党委、政府直接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审核信访事项的办理回复

主动化解矛盾,做好镇职权范围内信访人员疏导教育、帮扶救助、属地稳控和应急劝返等工作

建立健全信访应急预案,联动协同处置突发事件

72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服务一站式平台建设,主动靠前、化早化小,做好矛盾纠纷风险防范、排查和化解,分类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和社会风险隐患预警、排查、化解机制

发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摸清摸透各类矛盾纠纷,坚持主动靠前、化早化小,加强矛盾纠纷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

开展相关重点领域、重点地区矛盾纠纷和涉稳风险防范、排查、化解

分类化解信访矛盾纠纷

定期回访跟踪协议履行情况,防止矛盾反弹

73

开展110非警务警情分流处置工作,加强与公安、综治、政务等平台联动,推动健全矛盾纠纷协同共治机制。


74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和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工作。


75

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和涉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76

负责安置帮教工作,承担组织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问题。(不公开)


77

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做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涉毒人员社会救助等工作,处置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依法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加强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人员的监督管理

做好涉毒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相关工作

开展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强制制止、铲除

78

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不公布)


五、乡村振兴(19项)

79

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惠农政策,加强“非粮化”巡查,开展撂荒地整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完成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计划。

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制,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完成粮食种植任务,加强“非粮化”日常巡查,开展耕地撂荒排查整治

落实耕地轮作及油菜种植等工作

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油菜补贴等惠农政策及补贴申报核实

加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

80

推广中草药标准化、规模化种植模式,促进群众增收。


81

大力发展油茶产业,促进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协同发展。


82

发展竹荪菇等高附加值特色农业项目,促进农民增收、优化农业结构。


83

开展农业技术宣传、推广、培训工作,做好农业领域防灾减灾相关工作。

加强农业科技服务

组织开展农民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农业防灾抗灾救灾相关工作

84

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

加强农业机械新技术、新产品推广的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农业机械服务,组织开展服务工作

85

开展动植物疫病、疫情和病虫害监测、预防与控制工作。

开展动植物疫病知识宣传

组织群众做好动植物疫病、疫情预防与控制

开展对死亡畜禽(非跨区域)的收集、处理和溯源

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宣传、动员、组织等工作

86

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相关工作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及事故处理工作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巡检力度,提供快速检测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咨询服务。

及时报告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87

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特色化、专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冷链物流产业。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

支持物流、电子商务、旅游业等乡村产业的发展,引导新型经营主体特色化、专业化经营,打造物流配送和冷链物流体系

88

开展除小型水库外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做好小型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管护。

小型水利项目申报

开展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护

开展除小型水库外的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

开展水毁工程摸排及上报

89

指导监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核发、变更等进行初审,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鉴证工作。

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负责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纠纷调解工作

负责承包期内特殊情形下需调整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的审批

90

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做好农村建设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农村住宅建设监督管理。

负责村民宅基地审批

负责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处罚

负责农村村民不超出原有宅基地范围建设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核发

负责农村村民超出原有宅基地范围建设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初审

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91

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依法处置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环境卫生行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管理工作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负责对损坏村庄和集镇的房屋、公共设施和破坏村容镇貌、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罚

92

支持两江及洪门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相关工作。


93

谋划乡村振兴项目,做好用衔接资金建设的帮扶资产确权工作,开展后续运营日常监管。


94

运用“三线预警”机制(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比对三线),开展防止返贫致贫政策宣传、排查预警、监测识别、精准帮扶、风险消除等工作。

运用“三线预警”机制(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比对三线),及时发现因病、因灾、突发事故、经营亏损等导致家庭收入严重下降生活困难的农户,并纳入监测对象

开展脱贫户、监测对象跟踪帮扶,综合运用临时救助、低保、医疗等政策,保障基本生活

负责对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定期关注,对满足风险消除的对象进行风险消除,对仍然存在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持续关注

开展易返贫和规模性返贫动态监测

开展脱贫户惠民政策宣传,帮助指导就业创业,根据发展需求,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稳定脱贫人口收入

组织采集录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务工就业监测信息

95

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做好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会融入等工作。

负责本镇易地搬迁安置点设施完善,做好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社会融入等工作

开展易地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和服务工作

96

支持供销社组织体系完善,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建设。


97

挖掘辖区内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发展烤烟产业,通过提升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能,进一步创收

依托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厂房、冷库等)引入符合乡村发展的企业入驻,以租赁合作方式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增加群众收入

六、自然资源(7项)

98

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组织和实施。

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实施村庄规划

占用非耕地兴修农田水利、修建农村道路的审核报批

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和监督管理

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99

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强耕地动态巡查,及时处置破坏行为。

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

做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

加强耕地动态巡查和“非农化”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处理破坏耕地行为

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开展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

100

负责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林木的所有权及土地、林地的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对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

101

加强洲湖村暖水温泉及周边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宣传及巡查工作。


102

落实林长制职责,做好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林业领域执法等工作。

落实林长制职责,保护发展林业资源

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造林绿化

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及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

做好护林员管理

做好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开展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补偿资金资格初审工作

103

落实林长制职责,做好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林业领域执法等工作。

对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违法活动进行处罚

擅自移动或者毁坏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牌的处罚

擅自移动或者破坏古树名木保护牌的处罚

104

管理和运营好国有林场。


七、生态环保(4项)

105

落实河长制职责,开展宣传教育、巡查管护、渔业领域执法等工作,组织“河小青”巡河护河净滩活动。

履行河长制责任,开展河流保护宣传教育

组织“河小青”巡河护河净滩活动

开展日常巡查、清河行动等工作

对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进行处罚

106

开展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水生态环境日常巡查。

开展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开展水域环境日常巡查

107

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日常巡查。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

做好土壤污染日常巡查工作

108

开展大气环境保护宣传和日常巡查,加强扬尘防治。

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宣传

开展露天垃圾禁烧等巡查,及时制止露天焚烧行为

加强日常巡查,防治扬尘污染

八、城乡建设(4项)

109

开展小额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外部监督等工作。


110

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措施停止危房使用

111

负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初审和临时用地、建设的管理,开展农村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巡查及处置。

负责村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审查

对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责令退回

负责临时用地的规范管理

负责在镇、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生产经营性设施、单位的其他工程建设以及在国有土地上建住宅的初审

负责对镇、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的依法处理

112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乡道、村道建设和养护,做好有关项目申报。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负责乡道、村道建设和养护,做好有关项目申报

九、文化旅游(8项)

113

负责农家书屋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

加强农家书屋等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场所的日常管理

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建设

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数字化和网络建设

加强应急广播的日常运行

114

落实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积极宣传推广全民阅读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和活动

115

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推广民俗文化、“笋饼”“清明果”“白茶”“冷贡糍”美食文化。

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宣传推广全民阅读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和活动,推广“笋饼”“清明果”“白茶”“冷贡糍”等美食文化

116

持续挖掘本地红色旅游文化资源,溯源寻根/走入洲湖船屋,深度挖掘洪门文化历史底蕴,探寻文旅融合的发展新思路。


117

开展传统古村落保护及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118

深度融合东华山水景区与福建牛田等沿线景点,形成“看船型古屋、泡天然温泉、赏茶园风光”的特色旅游线路,进一步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开展文化旅游节事活动

开发旅游产品

规范洲湖村暖水温泉景区周边安全管理

119

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120

推动文旅产业发展。

积极参演各项大型民俗表演活动

开展年度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情况

十、应急管理及消防(7项)

12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工作。

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

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

对非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22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宣传、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志愿消防队建管、消防执法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

建立志愿消防队,做好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工作

依法处理消防领域的违法行为

组织做好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对非本镇的单位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的损耗给予补偿

123

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明确人员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做好农村特定场所防雷装置安装、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和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加强气象灾害预防、监测、信息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向受影响的公众传播灾害预警信息,定期排查气象灾害安全隐患

明确人员负责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宣传普及雷电灾害防御知识,组织在农村特定场所安装防雷装置

124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组建抢险救援力量,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调度方案、风险隐患点清单。


125

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和应急演练,提升群众自救能力。


126

开展应急物资储备和捐赠物资的代收、发放工作。

按规定做好应急物资装备储备管理

代收救灾捐赠款物并及时转交受赠人

127

落实应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上报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十一、综合政务(8项)

128

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129

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开展保密宣传及培训,完善保密防护措施。


130

负责公文办理、会务保障、信息报送、督查督办、档案管理等日常政务工作。

负责公文办理

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党内法规执行

加强会务保障

开展信息报送

参与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上级指示批示、建议提案办理等事项的督查督办

加强档案管理

131

开展政府采购、公共机构节能、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

加强机关办公用房管理

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做好政府采购

做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管理

加强机关后勤管理

132

开展党史、地方志文献资料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

开展党史资料收集、整理、编纂

开展地方志(包含年鉴)资料收集、报送

133

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134

开展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事项的办理工作、网络问政平台转办件处理。


135

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推动高频便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表同享”,擦亮“小赣事”便民服务品牌。



来源: 华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