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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03/2026-31870

    发文机关: 黎川县商务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1-12

黎川县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 01- 12 10: 21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总体情况

2025年,黎川县商务局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商务工作,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确定专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要求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黎川县商务局通过黎川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县政府网”)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其中执行公开-工作动态55条,走进黎川栏目2条,要闻动态栏目8条,机构概况栏目9条,法规政策栏目5条,财政信息8条,重点领域-安全生产3条,建议提案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黎川县商务局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商务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要求以及“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流程,严格落实审核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要求完成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栏目的信息更新,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实现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定期排查已公开信息,查差补缺,对网站监测出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确保网站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三是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由主要领导负责,内容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审批表流程层层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县商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信息量有待增加;二是公开内容面不够广,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

(六)改进情况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2026年我局将采取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建立完善信息筛选、发布机制,将群众急需的信息及时向外发布、定期维护,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围绕商务领域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丰富公开内容,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商务工作的各类信息,不断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黎川县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黎河大道106号2楼,邮编:344600,联系电话:0794-7975589)。


来源: 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