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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05/2026-31967

    发文机关: 黎川县财政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1-08

黎川县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总结

发布日期: 2026- 01- 16 15: 26 浏览次数:


黎川县财政局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政务数据共享条例》相关要求,编制本总结。

本总结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总结中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总结电子版可登录黎川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看。如对本总结有疑问、意见,请与黎川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黎川县状元路6号 黎川县财政局,邮编:344600,联系电话:0794-756683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财政局深入落实新《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与政务数据共享的部署要求,以提升财政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为核心,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向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升级,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助力数字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四区四宜新黎川”提供坚实财政信息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 条,其中:部门概况信息 2 条,领导信息3 条,政策法规及政策文件  2条,政策解读 2 条,其他有关文件 0 条,人事任免  1条,财政预决算 12 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12 条,政府债务 1 条,规划计划 0 条,营商环境 3 条,行政事业收费 1 条,工作动态 30 条,权力清单 2 条,助企纾困  0条,国有企业改革 2 条。公开内容重点覆盖财政核心业务,精准对接群众与企业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件,均为自然人申请,涉及财政资金使用相关咨询,已按规定时限办结,申请人对办理结果无异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分类目录,严格落实“先审后发、分级审核”制度,构建涵盖内容审核、保密审查、合规审查的全流程审核机制。同步推进政务数据目录编制,按照无条件共享、有条件共享、不予共享三类属性,梳理财政领域政务数据  0 项,纳入县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管理,确保公开信息与共享数据的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与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照政务公开考核标准,优化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板块,整合财政预决算、直达资金、助企纾困等核心信息,实现分类检索与一键查询。规范信息填报格式与发布流程,建立信息发布台账,明确更新时限,确保平台信息的统一性、权威性与及时性。同时,拓展公开渠道,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解读类信息45条,提升信息传播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股室政务数据共享与信息公开联络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逐级审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开展专项检查  10次,及时整改问题 3 项。

强化队伍建设,组织政务公开与数据共享专题培训3次,覆盖全体干部职工。深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对全县15个乡镇2024年以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修订完善《黎川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等15项监管制度,督促各乡镇优化财政资金管理制度92项,筑牢基层财政信息公开与资金监管防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3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分财政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群众理解度有待提升;二是政务数据共享协同性不够,与相关部门数据对接频次低,共享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强化,缺乏政务公开与数据管理复合型人才。

(二)问题改进情况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锚定数字政府建设目标,针对性推进问题整改: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聚焦财政预决算、直达资金、助企纾困等领域,制作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多元化解读材料  份,开展“财政政策进企业、进社区”宣讲活动3场;二是强化队伍建设,邀请预算一体化系统专家开展授课2次,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同时,修订《黎川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细化公开范畴与操作流程,形成适配财政工作实际的标准化体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严格对照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新审核任务清单,逐一压实责任。全年完成财政预决算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财政政策公开等重点任务,要点任务完成率100%,相关工作获县级政务公开考核优秀等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聚焦财政核心业务,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财政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县级及15个乡镇财政预决算报告、报表及说明,细化“三公”经费、重点项目支出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公开,按月公开直达资金分配金额、使用进度、受益对象等信息 12 条,确保资金流向清晰可追溯;三是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情况及偿债计划等信息1 条,严守债务风险底线。

 

2026年1月7日


来源: 黎川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