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2/2026-31960
发文机关: 黎川县教体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1-19
黎川县公共体育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黎川体育发展新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以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体育治理等全面协同发展,统筹推进体育与教育、健康、旅游、文化、科技等深度融合发展,加快推进黎川体育建设,助力体育强国建设,将体育打造成为黎川现代化建设中的标志性事业,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建设贡献体育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普惠发展。对标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增加公益性和基础性服务供给,推动更高品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覆盖全地域、全人群。
2.注重品质,均衡发展。将全民健身融入社区治理,实现“15分钟健身圈”高质量全覆盖,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均衡、便捷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
3.统筹共建,融合发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推动全民健身更加开放包容。
4.科技赋能,创新发展。依托城市数字化转型,创新全民健身发展模式,强化科技支撑,推进绿色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5.强化责任,安全发展。压实“三管三必须”责任,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隐患排查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发展目标
到2030年,体育黎川建设成效显现,城乡居民体质更加强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 50%以上,人民群众的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比例达到94.8%以上;参加省运会、市运会等赛事取得优异成绩;到 2035 年,跻身全市体育强县行列,黎川体育建设成效显著。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建成,运动健身将成为人民群众重要生活内容,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人数比例达到 96%;体育文化日益繁荣,体育赛事交流合作影响力持续提升,智慧化体育平台建设日益完善,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实现现代化。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服务保障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切实增强全民健身发展动力。构建多方参与、保障有力的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要带头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把全民健身纳入民生实事;鼓励社区、学校打造富有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政府提供的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和标准要更加健全完善,支持企业、社会组织提供多样化健身服务。积极开展“闽赣苏区杯篮球邀请赛”“黎川县职工运动会”等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鼓励每个家庭、每位市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二)促进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优化全民健身资源布局。坚持规划先导,均衡配置市民身边的健身设施、健身活动、健身指导等公共服务。到203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9平方米以上。夯实社区全民健身基础,全面建成主城区“15分钟健身圈”,畅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将全民健身纳入社区服务体系,补齐城乡、社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短板。加强社区体育政策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每个街镇配备体育社会指导员,推动全民健身全覆盖。加强儿童青少年、职工、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加强妇女、农民、残疾人、少数民族等公共体育服务。鼓励定期举办学生运动会、老年人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支持工会每年组织健身活动。建好“家门口”健身设施,实施社区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加强健身设施适老化服务。以“15 分钟健身圈”为基本单元,合理规划建设健身设施并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实现健身场地全面开放共享,黎川县全民健身中心、黎川县全民健身广场、黎川县城区标准化足球场、五一健康体育公园、泰伯路体育公园等公共场所,均向社会开放。具备条件的已建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要满足向社会开放条件,推动学校体育设施应开尽开,引导经营性体育设施有序开放。
(三)增加赛事活动供给,共享全民健身新时尚,构建“天天想健身”服务体系
倡导“天天有活动、周周有赛事、月月有亮点、全年不断线”。办好黎川县社区运动会、黎川县职工运动会、闽赣苏区杯篮球邀请赛等赛事。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业余赛事活动体系,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赛事活动。提升赛事活动规范管理,推进赛事活动规范化、标准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注重现场应急救护等服务保障,加强赛前、赛中、赛后全过程监管。推动全民健身融入城市生活,营造“健身引领时尚”的活力城市氛围,提高全民健身意识。在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体育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加强宣传,推广“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生活理念。
(四)加强健身指导服务,促进科学健身更高效 ,提供“人人会健身”专业指导
在公共体育场馆、体质监测站、智慧健康驿站等场所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完善市民体质监测制度,提供常态化服务,定期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持续扩大《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覆盖面。壮大复合型健身指导队伍。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站点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志愿服务,完善激励措施。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和质量,吸纳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区医生、职工体育骨干、健身爱好者加入。将优秀体育人才引入体教融合人才库,支持符合条件的优秀教练员、退役优秀运动员以及其他体育专业人员进入学校担任教练员,拓宽人才队伍发展渠道。开足开好体育课,保障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 2个小时,指导学生较好掌握1-2项运动技能。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模式,中小学要普遍成立田径代表队,选择建立足球、篮球、排球、游泳、体操、乒乓球、武术、羽毛球等项目学校代表队,积极参加区县级、市级、省级比赛。
三、保障措施
(一)坚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各级政府责任落实,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每年要至少研究一次全民健身工作,支持人大、政协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监督。
(二)加强法治保障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依法保障公民的体育健身权利。推动加快地方全民健身立法,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健身消费政策,加快全民健身相关产业与消费发展纳入体育产业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体系。
(三)强化政策支持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积极完善公共财政体育投入机制,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本辖区需要,优化配置场地设施。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民健身财政经费投入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严格按照公益金管理有关规定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和超范围支出。
(四)严格督促落实
教体局会同县有关部门对本服务体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作为全民健身发展指数评估的重要内容,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