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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15/2026-00016

    发文机关: 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1-05

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 01- 05 10: 40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规定,现将本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经营主体)报送2025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对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的经营主体(含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应当依法报送2025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先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在登记机关作出变更登记决定后,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一)经营主体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地方频道(http://gsxt.amr.jiangxi.gov.cn)或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金色版(http://jx.gsxt.gov.cn/index.html),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经营主体通过登录江西政务服务网(http://www.jxzwfww.gov.cn/?flag=gj),下拉找到“特色创新”,点击“查看更多” ,在“特色营商环境”中点击“江西市场主体年报系统”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注意:大型企业年报还需报送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相关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填报时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如企业履行支付义务,6月30日后允许对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进行修改。

(三)个体工商户还可以选择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报送年度报告:1.通过“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我要年报”栏目,链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按要求逐步填报;3.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或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分局。

四、公示及修改规则

经营主体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完成年度报告,年报截止日前(2026年6月30日)可以自主修改2025年度报告信息。已提交的年度报告和修改记录均依法向社会公示。

五、法律责任

经营主体应当对其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其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对未年报经营主体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将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六、持续推进“多报合一”改革

(一)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部门“多报合一”。将农业农村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纳入年报“多报合一”,合并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数据项,继续将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三个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二)常态推进市场监管业务条线“多报合一”。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4〕53号)要求,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继续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三)有效推进与“多报合一”相关部门工作协调。落实《江西省推动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工作方案》,实现人社、统计、海关、商务、税务等部门事项一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多报合一”,实现企业数据“一次填报、数据共享、结果共用”,减轻了企业负担。

七、谨防年报诈骗

以市场监管部门名义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的行为涉嫌诈骗。请注意防范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不要轻易泄露企业信息、个人信息、银行卡号信息,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支付,谨防受骗。


来源: 黎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