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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山镇: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坚实的基层底座

发布日期: 2026-08-13 10:57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中国,根基在基层,落脚点在乡镇。乡镇作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资源利用的最前沿,既要守护好山水林田湖草的自然本底,更要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生态领域矛盾纠纷。只有把法治贯穿生态保护、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以高水平法治筑牢制度屏障,才能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努力开创美丽中国建设新局面。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要夯实普法根基,厚植生态法治土壤。法治的生命力在于群众内心的认同与信仰。部分基层生态问题的发生,源于群众生态法治意识淡薄,乱砍滥伐、违规焚烧、随意排污、违法占地等行为屡有发生。做好基层生态法治工作,不能只依靠事后处罚,更要抓好前端普法。乡镇要结合乡村实际,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务公开栏、院坝会、村村响大喇叭等阵地,把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转化为通俗易懂的乡土语言,走进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开展宣讲。引导广大群众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厘清生态保护权利与义务,让保护生态环境从“硬性要求”转变为群众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护绿的浓厚社会氛围。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守住生态保护红线。乡镇直面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秸秆焚烧、畜禽养殖污染、矿山管护、河道管护、林地保护等工作任务繁重。基层执法是生态法治的“最后一道关口”,既要敢于亮剑,也要把握尺度。一方面要压实属地责任,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隐患排查,对破坏林地、污染水体、违规排污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置,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力震慑,坚决守住生态安全底线。另一方面要坚持柔性执法、审慎执法,区分主观故意与无心过失,落实普法式执法,杜绝简单“一罚了之”。把执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既维护法律权威,也兼顾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实现法理与情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要健全基层治理机制,打通生态治理堵点难点。美丽中国建设不是单一部门的工作,需要多方协同共治。乡镇要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多元共治体系,将法治融入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把护林护河、垃圾分类、人居环境维护等生态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以自治规约补位法治管理,实现法治与德治、自治有机融合。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妥善化解山林权属、河道使用、养殖排污等各类涉生态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用好网格员、生态护林员、河湖警长队伍,把法治监督延伸到山林、河道、田间,构建起全方位、全覆盖的基层生态防护网络。

以高水平法治护航美丽中国建设,要把握发展边界,推动生态保护与乡村发展协同共进。生态保护不是简单限制发展,而是用法治划定发展边界,倒逼绿色转型。乡镇在发展特色种养、乡村文旅、集体经济项目时,必须严守法律框架,依法做好用地审批、环境评估,坚决杜绝以牺牲生态换取短期收益的短视行为。依靠法治规范资源开发,盘活绿色资源,引导群众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让绿水青山依法转化为金山银山。用制度保障生态红利惠及广大村民,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和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双向共赢。

法者,治之端也。美丽中国的宏伟画卷,需要法治笔墨细细描摹。乡镇处在生态保护第一线,要持续提升基层生态法治建设水平,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引导全社会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为美丽中国建设筑牢坚实的基层底座。

 


来源: 华山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