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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13/2026-39830

    发文机关: 黎川县科技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9-23

【政策解读】《江西省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6- 09- 23 15: 41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研发投入内生动力,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加速增长,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十四条,主要对资金安排、申请条件、补助标准、补助流程、数据核查与资金纠退、相关责任及处理、政策时效等进行规定。

(一)资金安排。明确补助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实行年度预算额度管理,并根据执行情况调整下一年额度。

(二)申请条件。明确企业申请补助需同时满足研发投入增长、信用良好、近三年无重大安全及环境事件四项条件。

(三)补助标准。明确以企业研发投入年度增量为基础,高技术领域企业按当年研发投入增量的10%,其他企业按增量的6%给予补助;不足1万元不予补助,单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

(四)补助流程。明确依托科管系统和“赣企通”平台,经企业申请、部门大数据审核、公示后下达资金,属地限时完成资金拨付。

(五)数据核查与资金纠退。明确异常数据核验工作程序,企业不配合核验视同放弃补助,核实研发数据变动或资质不符的,按规定核减、追回补助资金。

(六)相关责任及处理。明确企业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对企业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理方式、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及处理方式进行明确。

(七)政策时效。明确《实施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补助年度为2026年及2027年,分别于下一年度安排资金对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量进行补助。

三、主要特点

一是激励力度大幅跃升。省财政预计每年支出补助资金不少于5亿元,较以往实现数量级跃升,同时对单家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支持强度大幅提升。

二是企业惠及面大幅扩大。研发投入补助最低门槛设置为1万元,政策可覆盖大部分愿投入、真投入的企业,有效填补中小型企业研发支持政策空白。

三是政策精准性有效提升。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真金白银支持企业真研发;以研发投入增量作为补助基础,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对高技术产业领域企业给予更大力度支持,引导企业“向高向新”发展。


政策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解读机关:江西省科技厅

咨询处室:科技资源统筹处

联系人:余珉

联系电话:0791-86265235 


来源: 江西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