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43/2023-24046
发文机关: 黎川县乡村振兴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4-06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工作细则》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工作细则》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有效发挥帮扶项目资金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下简称“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主要依据
1.《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赣乡振字(2023)1号)
2.《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抚乡振字(2023)5号)
三、制定过程
参照《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9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赣乡振字(2023)1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实施细则》(抚乡振字(2023)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县乡村振兴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工作细则》,并通过发送至各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4月6日正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对使用帮扶资金扶持的经营性项目的联动带农主体,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通过带动发展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大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务工就业、土地流转等多种方式带动农户实现增收,提升对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带动作用,促进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持续稳定增加收益,增强农户自我“造血”功能,自我发展能力和信心,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五、主要任务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工作细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联农带农主体、对象和责任。联农带农主体是:经营性扶贫资产的经营主体,以及在衔接过渡期内获得了帮扶资金中经营性项目扶持的经营主体。联农带农对象是:全县全体农户,优先向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倾斜。联农带农责任。资产经营主体要落实联农带农责任,资产收益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二是联农带农方式。经营主体的联农带农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务工带动;资产租赁带动;合作分红带动。三是村集体收益分配。村集体通过扶贫(帮扶)资产出租或利用帮扶资金入股合作获得的租金分红(含退还的入股金)等收益,有折股量化收益分配,村级光伏收益分配,租金及分红收益分配。四是管理考核和奖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对历年形成的经营性扶贫(帮扶)资产以及年度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情况的管理考核。
六、创新举措
通过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把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可以使广大农户,特别是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持续稳定增加收入。
七、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黎川县乡村振兴局
咨询电话:0794-7566186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完善帮扶资金项目联农带农机制的工作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