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6/2026-38858
发文机关: 黎川县政府办
文 号:黎府办发〔2026〕3号
成文日期: 2026-03-20
关于印发《黎川县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德胜企业集团,工业园区管委会,城市社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黎川县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黎川县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
行动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三年行动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黎川县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和农村供水现状,构建建管并重、全域覆盖、长效运行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到2026年底,农村饮水水质全面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量保障提升到每人每天100升以上,便捷程度提升到户户通水,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应覆盖全覆盖,群众饮水诉求应响应全响应,饮水问题应解决全解决,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显著提高。
一、整治重点
全县现有农村供水工程624处,其中千吨万人以上规模化工程6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397处、分散供水工程221处。待2026年5月底,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面完工通水压减小散工程后,形成一体化项目水厂10座,小型集中供水约197处,分散供水约82处的工程分布格局。
整治提升行动聚焦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以外的范围、聚焦重要节假日高峰用水时段、聚焦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等重点区域与群体等薄弱环节。重点提升小型集中和分散式供水工程的取水、净水、输配水等关键环节能力;着力解决工程运行管护不到位、问题响应维修不及时、水质检测监测不完全、饮水安全宣传不深入等问题,提高专业化管护水平和便民服务质量;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水价形成机制,强化日常考核、巡查,乡村干部参与机制;破解责任落实不力、资金保障不足、部分工程未计量收费等难题。
二、整治措施
(一)先难后易、重点攻坚。优先整治两类区域,一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共27个),其中龙安镇3个、熊村镇2个、华山镇2个、洵口镇2个、德胜镇2个、日峰镇2个、厚村乡2个、湖坊乡2个、中田乡2个、社苹乡2个、潭溪乡2个、宏村镇1个、荷源乡1个、西城乡1个、樟溪乡1个;二是地势偏高且水源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区域,包括厚村乡三源村、西城乡丰南村、河樟村、中田乡营前村、华山镇洲湖村等。主要整治区域内水源保障不足、管网老化漏损、水质净化缺失等核心问题,坚持不落一户一人,全域全覆盖整治;其他区域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由县水利局牵头,各乡(镇)为责任主体,对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范围外约279处小型及分散供水工程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工程台账、问题清单,明确整治措施、编制任务清单,实行限期清单化销号管理。重点详细摸清单户单水源人口供水状况,对存在问题逐项落实保障措施;同时全面排查县域内大口井、深水井、压水井等水源数量及运行状况。
(三)提质增效、巩固成果。按照“建大、并中、减小”整治原则,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范围外工程设施提质升级。一是对具备条件的村组,通过管网延伸覆盖纳入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范围(如龙安桃口村、社苹乡社苹村安福湾、外渠源,荷源村浙新等村组);二是将部分相对集中的小型及分散工程整合新建规范化单村水站,满足饮水安全标准;三是对仍需保留的小型及分散供水工程,针对水源不稳定、设施管网老化、缺少消毒设备等问题,采取增补水源、建设应急备用水源井、改造蓄水池、更新输配水管网、安装简易消毒净化设备等措施解决。
(四)县域统管、一体推进。建立“县供水公司+劲旅公司+村委”三级管护模式,全县农村饮水工程由县供水公司实行专业化统一管理,实现管护全员全域全覆盖。县供水公司成立农村供水管理机构,牵头负责百吨千人以上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并指导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工程管护工作;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由劲旅公司履行具体管护责任,配备足额管护员,接受县供水公司统一业务指导;分散供水工程由村委落实属地管护责任,按照村民自治,择优选聘村级管水员,规范水费收缴与村务公开;村级管水员负责工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采水送检等工作。各乡(镇)负责做好民营水厂收购整合,以及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工程压减后的后续处置工作。薄弱环节整治后新建的单村供水工程,管护另行确定。
(五)智慧管水、便民惠民。依托县供水公司现有运管平台,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纳入服务平台,实现供水信息预告、在线报修、线上缴费等便民服务,对供水管网压力、流量、水质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同步推行“一个号码管全县”服务模式,在乡(镇)、村组、水表及水费单据上公布维修与监督电话,严格落实“1小时响应、24小时处置”服务标准,全面提升农村供水服务智能化、便民化水平。
(六)严管水质、守住底线。提升县疾控中心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开展水质检测工作。强化农村饮水日常管护工作,由各属地管护单位配齐水质浊度、余氯等快速检测设备。生态环境、卫健、水利等部门履行好水质监管职责,实现农村饮水工程水质检测全覆盖,确保群众喝上“放心水”。生态环境部门划定水源保护区并设立警示标志,定期开展水源地水质监测;卫健部门加强水质检测和监督执法;水利部门开展常态化水质抽检,建立跨部门水质检测结果共享和公开公示机制。
(七)强化保障、多元投入。建立县级财政统筹保障机制,整合乡村振兴帮扶、水库移民、农饮维修等涉农资金,资金缺口由县级财政兜底,保障农村饮水薄弱环节整治和日常维修养护资金需求;实行县域统管后,城乡供水一体化范围内和小型集中供水运营费用由县投资公司市场化运作,以水费收入为主,不能覆盖成本的由县投资公司统筹解决;具备条件的小型集中工程可由村委自行管护,相关行业部门加强指导。分散工程由村民自治,水费收入专项用于工程日常管护、人员薪酬和设施更新,保障管护长效可持续。
(八)理顺水价、长效运行。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分类定价、动态调整”的原则,规范农村供水价格管理。城南水厂管网延伸覆盖区域,参照县城实行“同网同价”;百吨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不超过1.33元/吨(最高限价,下浮不限),待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完工正式运营一定周期后,重新测算制定我县农村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其他小型集中及分散式供水由村民自治、村务公开。
(九)健全预案、应急兜底。制定完善农村供水应急预案,组建专业应急抢修队伍,储备应急供水物资,建立平急两用应急供水体系,加强极端天气、水源污染等突发状况下的供水应急演练,提升供水应急快速响应与处置能力,确保突发状况下群众基本饮水需求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由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县卫健委、县自然资源局、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供水公司等部门及各乡(镇)组成。县级层面统筹协调资金、项目和技术力量;乡(镇)落实属地责任,负责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具体推进工作;供水单位履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运行管理主体责任,形成“县级统筹、乡(镇)主抓、部门协同、企业落实”的联动工作格局。
(二)部门协作联动。建立相关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协调推进整治提升工作。由水利局牵头,统筹推进整治提升工作;发改委完善农村供水水价机制;财政局强化资金管理;农业农村局统筹利用常态化帮扶资金,优先支持整治提升;生态环境局强化水源保护;卫生健康委员会加强水质检测和监督执法;自然资源局加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用地需求保障。
(三)严格督查问效。加强行业监管,对统管主体履职不力者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建立监管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力戒形式主义,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黎川县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
附件:
黎川县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
行动工作专班
为深入推进黎川县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工作,切实筑牢农村饮水安全防线,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成立黎川县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行动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整治提升工作,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 燕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丁建平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 真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吴武才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小平 县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袁晓明 县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刘春明 县委卫健工委委员、县卫健委副主任
裘秀培 抚州市黎川生态环境局监测站站长
江海斌 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经理
黄 鼎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黄友成 县供水公司负责人
吴 波 日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熊 波 宏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涂春晖 龙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 强 洵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简 峥 熊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河洋 华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易 冰 德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武启鹏 中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万洪浩 樟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 丽 湖坊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郑 翔 潭溪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席贤冲 社苹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李振东 西城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龚子超 荷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 超 厚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丁建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变更的,由成员单位继任同志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关于印发《黎川县农村饮水安全薄弱环节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