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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是命令,环保执法除危害--黎川县环保局查处一在建非法铝制加工场

发布日期: 2017-08-30 10:30 浏览次数:

    

8月26日上午,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龙安镇王沙坑村有人在非法建炼铝加工场。随即县环保局通报龙安镇政府与龙安派出所,环保执法人员会同龙安镇政府工作人员、龙安派出所民警立马赶赴现场。

经现场勘查:该加工场于2017年7月开始建设,已搭建好两个竹木结构厂棚,面积约1000平方米,现场正在安装两个坩埚炉用于冶炼铝产品。经调查,该加工场拟以废易拉罐、废电容器,废铝机为原材料,活性炭为燃料,采用坩埚加热融化后,经浇铸、成型等工序制成铝块。该加工场未办理任何环评手续,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治理设施。属于未批先建及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设备及生产产品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产品目录》的相关法律规定。环保执法人员责令加工场负责人:1、立即停止建设;2、拆除生产设备并恢复原状。加工场负责人经过一番法制教育后,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立即拆除所有设备并按要求恢复原状。

8月28日与29日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再赴现场检查,该加工场负责人全部拆除厂棚及生产设备,生产原料已经清运,部分破坏处正恢复原状。环保局对相关违法当事人将依法作进一步处理。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环境违法”打击力度,对于群众举报的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将采取雷霆、高压手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做到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起起有回复,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藏身,违法建设者付出惨重代价。为建设美丽生态黎川,守护黎川青山绿水,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