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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12/2020-06194

    发文机关: 黎川县教体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3-25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范围、程序、报名条件、咨询方式

关于印发《黎川县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 03- 25 17: 13 浏览次数:

相关文件:【政策解读】《黎川县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


黎教体中招字〔2019〕3号

各中学:

为了做好我县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现根据省、市中招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黎川县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联系人吴其芳,联系电话:7503089。

 

 黎川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3月29日



黎川县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规定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9年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根据省、市中招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中考报名与资格认定

(一)报名。中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时间定于4月10日至4月16日,逾期不予补报。高、中职类招生学校代码详见《2019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指导手册》。师范定向类报考代码:五年制小学教育基础学科(含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专业代码为93411;五年制小学教育音乐特长学科专业代码为93412;五年制小学教育体育特长学科专业代码为93413;五年制小学教育美术特长学科专业代码为93414;最边远乡镇五年制小学教育基础学科专业代码为93415

中等学校招生报名的类别划分为三类:一是高中类(含重点高中、重点建设高中、一般高中);二是高、中职类(含高等职业院校——以下简称高职和高专、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或职业中专);三是师范定向类(定向培养乡村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师资的院校)。考生报考类别按考生第一志愿划定。报考普通高中均衡招生志愿的考生,只限于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时只能填报一个均衡志愿,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必须是志愿从事农村教育事业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且是需求县(区)户籍的生源。最边远乡镇报考师范定向考生小学、初中户籍和学籍均须一直在本乡镇。符合最边远乡镇报考师范定向资格的考生,在报考师范定向五年制小学教育基础学科志愿(93411)基础上方可兼报最边远乡镇五年制小学基础教育学科志愿(93415)。五年制小学教育基础学科与五年制小学教育特长学科两者不得兼报,只能二选一。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可兼报普通高中。

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中考。招生部门及初中学校要严把中考报名关,严格审查报名者的学历条件,严禁以任何理由允许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中考。

(二)报考资格认定

本地在籍直升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时,具有本校电子学籍,且初一至初三年级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按规定正常转学和休学学生。

在外就读具有本地户籍考生报考时具有以下两证,可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1.户籍证明:考生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2.学籍证明: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提供纸质学籍材料。

外籍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时同时具备以下四证可享受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1.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县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截止时间2019年3月30日前);

2.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

3.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及一年以上社保缴费(截止时间2019年3月30日前);

4.学籍证明: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并提供纸质学籍材料。

历届生:报考时,无本校电子学籍或非本届毕业的初中毕业生。

二、收费

报名时须交中考报名、考务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赣发改收费字〔2013〕274号),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0元,共计105元。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违规、超标收费。

三、中考科目与形式

中考科目与形式与全省同步,使用全省统一命制的中考试卷。

考试科目: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5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7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物理实验操作考查5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5分,体育55分,总分共计805分。

道德与法治与历史合卷;地理与生物合卷;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道德与法治与历史科目为开卷考试;其他科目均为闭卷考试。

体育考试要求:按黎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黎教体中招字〔2019〕2号)文件执行。

英语听力测试要求:英语听力测试时间20分钟,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由考点统一播放录音光盘或磁带。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1.29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

四、中招考试与阅卷

中招考试工作按省教育厅、省中招委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由市和县(区)教育局、中招办组织实施。报考高中类和高、中职类的考生统一编排考场;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单独编排考场,原则上使用标准化考场。考场实行两人监考。

考试统一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入场,实行循环交叉监考。

阅卷工作由市、县(区)共同组织,全市统一实行网上阅卷,以确保中考阅卷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师范定向招生

(一)我县师范定向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省、市下达的指导性计划,经县政府批准,今年招生计划为45人,其中五年制小学教育基础学科(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31人,特长学科(音乐、体育、美术)10人,最边远乡镇定向4人。为了逐步优化乡村教师性别结构,注重乡村教师“本土化”培养,我县师范定向计划中,男生22人,女生19人,最边远乡镇定向4人(不分男女)。

黎川县五年一贯制定向培养计划数

类别

基础学科

特长学科

边远乡镇

小计 

科目

语文

数学

英语

信息

技术

音乐

体育

美术

西城

厚村

樟溪

湖坊

数学

数学 

语文 

语文 


性别






计划

5

5

5

5

5

4

1

1

2

2

2

1

2

1

1

1

1

1

45

(二)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县(区)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5%,即523分。录取时以县(区)为单位,按考生报考类别,依据中考成绩,在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中按招生计划1:1的比例,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五年制小学教育特长学科专业内某一学科计划未完成,优先转入特长学科专业其他学科,按综合得分高的优先录取,如还未完成再转入基础学科专业;本县(区)最边远乡镇单列计划未完成优先转为其他最边远乡镇计划,如果还未完成转为五年制小学教育基础学科。五年制小学教育基础学科专业分数高的优先选取学科。

(三)五年制小学教育特长学科专业必须参加专业加试,报考特长学科学生只能参加所报特长学科专业加试,中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专业加试,专业加试由市教育体育局有关部门会同招生学校共同组织实施,考生专业加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依据中考成绩的40%加专业加试成绩的6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建档立卡贫困生报考师范定向招生录取按照《关于印发<关于逐步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录取时按师范定向各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划定,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普通高中录取计分科目总分的65%,即523分。

(五)报考“师范定向类”的考生,不允许放弃师范录取资格,如自行放弃,不能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已录取并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如放弃,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师范定向类录取具体办法另行下达。

)中招办、人事股等部门要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9]6号)文件精神,按照《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抚府办[2019]16号)文件精神,抚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抚州市2019年中等学校有关规定的通知》(抚教体中招字[2019]3号)的文件要求,共同做好师范定向生体检、面试和签订《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等工作,并负责对上线考生建立纸质档案,对拟录学生资格进行联审,并向社会公示。然后上报市教育局,最后由培养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携已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名单及《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已签《农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师范定向生毕业时确保有编有岗就业。最边远乡镇定向师范生毕业后需分配到本乡服务满6年。

六、普通高中招生

(一)招生计划

1.经批准,我县普通高中计划1410,其中黎川一中780,黎川二中630

2.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今年我县将普通高中计划的70%的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我县普通高中统招计划424,其中黎川一中234,黎川二中190,均衡计划986,其中黎川一中546,黎川二中440

(二)录取

1.统招生录取分数线:根据本县重点高中计划中的统招计划,按1:1比例划定,报市中招委审批执行。

2.均衡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根据各校均衡计划分别划定分数线。农村中学均衡一中、二中最低控制线在统招线基础上最高可下降160分,县城中学最高可下降140分。如均衡计划未完成,其剩余计划进行第三次录取,第三次录取不再以各学校为单位,也不分县城与农村,根据考生均衡一中、二中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时也设立最低分数控制线,可在第一次均衡录取农村最低分数控制线再下降20分。

3.普通高中录取时,如遇上线人数大于计划数,按以下区别条件依次录取:A.按省文件规定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B.按设置优先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分数高的;C.体育考试分数高的;D.理化实验操作分数高的。

4.由于历届生不享受高中均衡招生政策,因此参加普通高中统招录取不提高分数线且上线即可录取。

5.高中学校新生录取由县中招办和招生学校按规定的电子版格式做好新生预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6.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县中招办需及时公布普通高中的报到期限。对已录取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中招办需依据录取和实际报到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建立新生录取数据库,多出的招生计划不再实行补录。

7.黎川籍在外地就读中考考生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录取,须达到户籍所在地同级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

8.外籍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县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必须有当地缴纳一年的社保证明和居民居住证明(截止时间2019年6月30日前),且须达到当地同级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

9.未经市中招办审批录取的学生,不为其办理普通高中学籍,不作为在校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发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10.各类中等学校录取顺序按师范定向、普通高中和职高、高职、普通中专、技校的顺序录取。凡第一志愿填报师范定向类未录取考生且兼报普通高中志愿者,参加普通高中统招生、均衡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一并划线。

11.从2019年初一入学的新生开始,不在电子学籍所在学校(以当年中招部门录取为依据)报名参加中考的学生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

七、有关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加5分。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 58号)具体规定执行。

3.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4.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5.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6.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优惠加分对象,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 >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号)精神审核确认。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录取定向师范时,最低控制线下降20分划定。

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中招办主任签字、盖章)进入档案。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职业高中(中职)招生

各校要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考生积极报考职业高中。凡中考第一志愿填报职业高中的考生,由县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在普通高中统招生之前做好预录工作报市中招办统一录取。

九、加强招考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招工作政策性强,责任重大,社会关注,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也关系教育公平和教育发展,各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大宣传,形成共识,争取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做好试卷保管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安全。

(二)执行招生政策。实行中招工作“阳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不得超计划、降低分数违规招生。

(三)规范招生秩序。各级各类学校不能以任何理由授意生源学校或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施加影响,扰乱报名秩序。严禁以直升为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其他学校;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举办“实验班”;严禁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许诺提前录取。严厉打击非法招生中介和招生欺诈行为。

从今年开始全面启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实现考生报名、志愿填报、考务管理、计划管理、录取管理、数据统计上报等招生录取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四)统一招生宣传。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招生宣传管理。未经市教育局批准,外地中等学校不得在我县做招生广告和招生。县内任何单位、学校、个人不得向外地学校提供初中毕业生名单、通讯地址和中考成绩等情况。

(五)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健全中招工作监督机制,加强中招工作督导检查,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中招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会同招生部门加强对招考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工作人员的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招考工作人员忠于职守,敬业负责。要设立招生工作举报电话、举报箱,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人员,坚决制止和杜绝不顾考生切身利益、不顾社会影响、给社会带来不安定隐患的各种违规招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