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12/2020-06819
发文机关: 黎川县教体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4-03
义务教育招生方案、范围、报名条件、咨询方式
关于2019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区域划定及进一步规范城区中小学转学相关规定的通告
相关文件:【政策解读】《关于2019年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区域划定及进一步规范城区中小学转学相关规定的通告》
根据《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抚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方案》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社会发展及经济建设总体目标,进一步规范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和城区中小学转学行为,有效保障城区中小学均衡发展,现就相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城区小学新生入学规定
凡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以上(含6周岁)适龄儿童,其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持有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6月3日至6日之内到幼儿就读的幼儿园申请新生入学登记,由所在幼儿园收齐有效证明并认真审核,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复核后符合入学条件的,于6月30日前发给新生入学通知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划定的学校报名、注册。
1.城区户籍户。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为学区范围户籍,至报名时户籍无变化;或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学区范围满一周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以前迁入);或因城区征地拆迁等其他原因2019年秋季入学前已划入城区小学招生范围的特定区域户籍(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在同一户籍)。认定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基本信息表、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单独成户或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的,不予考虑。
2.城区购房户。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学区范围内购房且已实际入住(需提供3个月的水电发票)。认定材料:户口簿、幼儿基本信息表、预防接种证和下列三类佐证材料之一。一是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是因房产抵押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提供产权证原件的,由不动产登记局出具产权证明;三是已交房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契税发票。
3.工作调动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为县外调入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单位的正式职工。认定材料:户口簿、幼儿基本信息表、预防接种证,监护人单位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工作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AB卡复印件等。
4.城区经商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商铺经商满一周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以前颁发的营业执照)。认定材料:户口簿、幼儿基本信息表、预防接种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相应的租赁合同及租赁商铺产权、纳税发票、缴纳租金等相关材料。无实体商铺的网店或在小区内(住宅、车库)经商户子女不予安排。在城区经商的,还需由学校不定期到现场核实其经商地点和经营项目的真实性,并经2人以上人员签字确认。
5.城区务工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注册登记的企业务工满两周年以上(2017年8月31日以前)的。认定材料:户口簿、幼儿基本信息表、预防接种证,监护人与企业签订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企业为员工缴纳一周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以前)的社会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县级社保部门出具)。城区务工户不划定入学区域,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6.县域内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县域内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依据有关政策,根据其实际居住地,优先安排,就近入学。认定材料:县人武部出具的军烈属证明或其它有效证件、能反映儿童与军烈属家庭关系的户口簿、幼儿基本信息表、预防接种证。县域内现役军人和烈士子女入学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7.特殊情况户。父母双亡的孤儿,根据监护人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入学。认定材料:户口簿、幼儿基本信息表、预防接种证、乡镇及相关部门证明和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具有办园许可的乡镇公(民)办幼儿园,如有符合城区学校新生入学条件确需到城区学校就读一年级的新生,可由幼儿所在园统一收齐有效证明,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办理入学登记。未经审批的幼儿园不办理新生入学登记。
二、城区中小学转学规定
1.城区中小学在国家规定班额内如有剩余学位,开学前一周内向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提出转学计划,经研究后下达各年级转学学位数。
2.本县范围内,凡实际居住地(监护人凭房产证明)发生变化,确需转入城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凭户口簿、实际居住地房产证明和3个月以上的水电费发票,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由原就读学校开出转学证明(一式三份),在城区学校剩余学位内,向城区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在取得接收学校同意后到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办理转学手续。外县、外省需转回户籍地就读的,需填写《江西省中小学转入就学登记表》(一式二份),经转入学校和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入学。城区中小学在剩余学位内应优先解决实际居住在本辖区地段内从县外转入的学生入学。
3.根据国家、省、市化解义务教育大班额的政策要求,考虑到城区中小学的均衡发展和各校实际容量,初中原则上转入县二中就读,小学原则上转入县一小、县三小就读。
4.在园区各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凭企业用工证明和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由企业统一向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提出申请,按照第3条安排转学。户籍不在本县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转学参照此条,由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转入学校,但必须具备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号,必须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后方可入学。
5.城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的原则,严禁接受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严禁接受未建立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的学生入学,严禁先入学后补办转学手续,严禁接受借读学生。
本通告的解释权为县教育体育局所有。电话:0794-7503092
黎川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27日
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区域划定
实验小学
日峰路单号1-325号 站后巷1-3号楼 小西关巷1-31号 日峰巷1-3号楼
蔬州园路单号1-59号 蔬州园路双号2-32号 港洲路单号1-51号
港洲路双号2-82号 花市街单号1-49号 花市街双号2-86号 凌云巷单号1-9号 凌云巷双号2-18号 姚家巷1-13号 牛奶巷1-5号
人民路1-121号 人民新路单号1-13号 人民新路双号2-34号
状元路双号2-140号 团村路单号1-379号 团村路双号2-446号
东兴路单号1-417号 东兴路双号2-456号 第一农贸市场(含商城路至老检察院无号牌地段) 担水巷1-24号 电信巷1-2号楼 站前巷1-23号
冠建A区:黎河北路1-12号 团村路两侧楼房(共七栋)
冠建B区:冠建东路1-35号 团村路单号53-145号 团村路双号110-240号
沿河东路1-34号 沿河西路1-32号 团村西路1-20号 东纬一路1-10号
东纬二路1-24号 东纬三路1-26号 东纬四路1-26号 东纬五路1-13号
东纬六路1-21号 东纬七路1-20号 东径一路1-10号 西径一路单号1-7号
西经一路双号2-16号 冠建西路1-20号 团村西路1-5号
冠建C区:新晨花园 1#-21#楼 喜盈门 幸福家园 金色家园 红业小区 新城大市场 新城家园(老街安置房) 向阳小区(水槽安置房) 鼎汇广场
康舒花园 金鑫花园 榆园新居 未来城 新丰家园 新峰花苑 新丰路
翰林名居 篁竹、横港安置房(新丰体育公园旁) 油画创意产业园后安置房
敬贤路 初阳小区 博雅园 新晨花苑二期(状元路以南)小区
状元路单号1-383号
第一小学
人民路122-579号 人民新路双号36-188号 人民新路单号15-133号
江家巷1-27号 喻家巷1-10号 彭家码头1-5号 吴家巷1-7号
老槽门巷 1-8号 龙船巷 1-21号 关帝巷 1-11号 烟丝巷 1-34号
排栈巷1-25号 新丰桥巷1-12号 胡家巷1-23号 许家巷1-12号
商会巷1-25号 鄢家巷1-4号 光明巷1-16号 光巷1-11号
石莲巷1-24号 南山巷1-46号 太升巷1-6号 东郊新村1-269号 余家巷1-5号 李家巷1-14号 枫柴巷1-52号 茶园巷1-2号
王福巷1-25号 洗马坑1-168号 船山路1-189号 菖莆巷1-8号
千佛阁1-19号 画眉一村1-142号 画眉三村1-35号 杨家岭1-38号
涂家巷1-17号 梧源巷1-15 号 良种场(潭溪去黎光路一侧) 农科所(良种场对面) 肖家巷1-15号 回上村回上(街上)小组1-50号
回上村后山湾(下后山) 1-45号 回上村山湾路(上后山) 1-75号 应宿巷1-36号 篁竹街(一小组、二小组、仁里)小组1-130号
篁竹打渔巷(畅园、王家头、打渔巷)小组 1-153号 元远巷 1-10号 横港路1-85号 日升山庄1-125号 县车队1-25号 针织巷1-22号 东兴路单号531-721号 东兴路双号462-666号 沿河东路35-41号
第二小学
日峰路双号2-320号 建设路1-55号 日峰步行街1-118号 吉祥步行街1-94号 十字街1-102号 十字巷1-16号 采阮巷1-27号
杨家巷1-41号 南门口巷1-8号 东方红大道单号1-505号
东方红大道双号2-504号 日上大道单号1-49号 日上大道双号2—78号 信用巷(联社宿舍) 金穗花苑(农行宿舍) 东门排单号1—19号
油库路单号1—13号 油库路双号2—50号 靶场一村双号2-8号
药王殿巷1-60号 路工新村1-67号 气象巷1-34号 钢厂巷1-26号
特钢新村1-74号 财富广场1-158号 商城路单号1-161号 水塔路1-132号 粮贸巷1-11号 花园新村(拆迁) 下马路单号1-145号 下马路双号(拆迁) 林车巷(老法院对面入口) 路边巷1-25号 北门巷1-94号 水陆巷(拆迁) 北门路单双号1-101号 汽配新村1-49号 林车队(共四栋花园新村内、已拆迁) 石岭小组(石子岭) 吴家桥小组(下马路) 田东小组(小北门处)
塘下小组(下马路) 墙外巷(县中队前) 小北门小组(北门路)
黎江御景(老法院对面) 秀川花苑(原配件厂) 德心花园 京川大道单号1-235号 京川大道双号2-180号 金川花园 丽景花园 鑫鑫别苑 庆缘春 诚兴广场
桃源居 峰达公寓 福洲城 新荣村 同胜时代广场 宝德小区
第三小学
日上大道单号51-431号 粮舍巷 1-18号 画眉二村 1-70号 粮车巷1-25号 粮车巷附属巷 富贵佳园(民政局旁) 金黎小区(无门牌号) 银光路单号1-33号 丽景豪苑(消防队旁) 银光路双号2-18号 黎光路1-163号 金东山庄(黎光路17号处) 国家粮食储备库 日上大道双号80 - 388号
华山巷 东门新村1-27号 地税路1-61号 职校路1-135号
黎海花苑1-536号 阳光花苑(盐库路尾端) 名仕花园(黎海花苑内)
株林路1—36号 株林陂 回上村株林荆源 (无门牌号) 阳光小区(长坡顶端) 四友小区(阳光小区旁) 油库路单号15-101号 东门排双号2-278号 东风村1-64号 盐库村1-67号 黎海西路(盐库路尾端) 畜牧场(花园坑) 油库路双号52—110号 靶场一村单号1-25号 靶场一村双号10—72号 靶场二村1-41号 靶场路1—123号 小康新村1-384号
画眉三村无门牌号码地段(民政局旁)
新区小学
新城大道单号1-47号 新城大道双号140-188 号
泰伯路单号15-41号 泰伯路双号22-50号 国安路 新平路2—42号 京川大道237—435号 团村路单号381—583号 团村路双号448-540号 国安风情街单号1-259号 国安风情街双号2-372号 国安南二路1-161号 国安南三路2-180号 国安北一路1-91号 国安北二路2-136号
杰汇华庭 锦绣豪庭 川田嘉园 金安小区 金元宝小区 荷心苑小区 川田花园 黎川西汽车站商住楼 阳光城小区 华丽中央 锦绣春天小区 剑桥春天 东晖名苑 国安假日酒店旁生活小区
学府新城 学子新苑 万家春景 富宸国际 泽源华府 中荣帝景湾
聚德花苑 武装部宿舍 金三角新农村小区 华山瓷厂(坪山)及五一村车前小组 清华苑 新城明珠 紫荆花苑 学府名门 二期廉租房(闽台工业园旁)
江大花园 逸品湾 城南壹品 龙庭国际 国安壹号 创业家园 学林院 五一家园 五一湖安置房 山湖豪苑
下桥小学
永城路1-485号 师大路1-142号 营房路1-50号 天香巷1-41号 日峰新村1-75号 下桥路1-106号 桥头小组、下桥小组1-35号 楼上小组、楼下小组36-104号 桂排小组1-35号 田市小组1-26号 农工小组1-23号 廖排小组1-25号 刘家小区1-143号 武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