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中源水电发展有限公司黎川县中源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黎川县中源水电站项目
建设单位:黎川县中源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洵口镇皮边村 ,地理坐标为N27°29′10.60″,E117°1′40.34″,项目已建成。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洵口镇皮边村,坝址位于资福河支流皮边水,总装机容量3200kW,设计发电水头224m,装机年利用小时2788h,年平均发电量863万kW•h,总投资1716.1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黎川县中源水电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洵口镇皮边村
邮箱: 270736161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南昌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_-yRtWKNfrAC14IeWYlmQ 提取码: c6vt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二条。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