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36/2022-20709
发文机关: 政府办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10-21
关于《黎川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省粮食局、市发改委等单位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涉粮领域专项整治整改工作都明确要求:
(一)“为加强地方储备粮安全管理,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必须分开,实现地方储备粮运营业务与企业商业经营分离,做到人财物帐管理严格分开”。
(二)为解决“各县(区)粮食管理体制机制不够顺畅”问题,必须“深化县区国有粮企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一县一企”管理模式落实,统筹各基层库点人员调配”;
二、改革任务
(一)组建国有独资粮食收储企业。在原黎川县粮食收储公司、原江西黎川国家粮食储备库、原黎川县应急粮油保障配送中心、原黎川县祥盛实业有限公司基础上组建黎川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作为黎川县政策性粮食收储唯一主体,企业注册性质为一级法人,经营范围:政策性粮油收购、销售、存储、调拨、装卸等。黎川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下设四个子公司和四个分支机构,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由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统一派驻,集中办公,并接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监管。
1、四个子公司:江西黎川国家粮食储备库、黎川县应急粮油保障配送中心、黎川县潭溪粮食储备库,黎川县祥盛实业有限公司,其中,黎川县祥盛实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闲置资产管理、粮食类加工、运输、装卸等经营性业务,与政策性业务彻底分离。
2、四个分支机构:粮油直属库、宏村粮油管理所、龙安粮油管理所、荷源粮油管理,分别负责辖区范围内政策性粮食收储、田间取样、统计调查、以及应急粮油配送网点监管等业务的落实;
(二)注销黎川县潭溪粮油购销公司。
三、实施步骤
县发改委(粮食局)成立黎川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筹备组。
(一)负责公司注册、人员核验、财务资产核算管理等。(2022年8月20日前完成)
(二)完善公司管理架构。黎川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成立党组织,配备公司领导班子,完成科(室)及分支机构设置。(2022年8月底前完成)
(三)完善管理体制
按照企业管理权限,县发改委(粮食局)负责对黎川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进行全面管理,核定黎川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人员总额、实行工资总额核准制管理。职工聘用、辞退、退休等按照企业管理相关程序办理,并在县发改委(粮食局)做好备案。(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
1、根据县政府授权,县发改委(粮食局)对黎川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公司国有资产运营的监督管理;对公司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在实施前需向县发改委(粮食局)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根据黎川县国有粮食仓库退城进郊建设总体目标,即:新建潭溪荷塘粮食储备库(8.7万吨),改扩建国储库(5万吨),提升改造地储库(专用省、县级储备粮),保留并合理改造部分设施条件较好的乡镇库点(主要方便为农户提供代烘干、代储存业务,并备用应急储备),如:荷源资福、湖坊乡、龙安镇河背、中田乡、社苹乡、宏源及马池塘等库点,全县储粮总规模约19.4万吨,核定黎川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职工编制80 人左右(含企业管理人员),人均保管粮食约2500吨。原各国有粮食企业在职职工按照“老人老办法”原则全部纳入黎川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并根据岗位需要,本着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的原则,统一调配使用。
3、职工聘用、辞退、退休等按照企业管理相关程序办理,并在县发改委(粮食局)做好备案。同时,按照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江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定向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采取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择优选人送至粮食专业院校定向委培,毕业后聘用到国有粮食企业工作。
【政策文件】黎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黎川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