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LCX0009/2022-18143
发文机关: 黎川县司法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6-23
【政策解读】解读《抚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公证体制改革机制优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编办、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赣司[2018]4号)和《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优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赣司公证字[2018]20号)文件精神,市局法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公证体制改革机制优化年”活动,并制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总体框架分为四个部分,内容分别是:
一是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创新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推动我市公证事业加快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环境优美、文明开放、平安幸福的现代化抚州提供更加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
二是主要措施,(一)制定本地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加快发展壮大公证队伍;(三)落实公证机构自主管理权;(四)完善公证机构法人财产制度;(五)建立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六)拓展公证业务领域;(七)严格公证质量监管;(八)加强公证队伍人才培养;(九)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三是活动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8月30日前);(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9月至11月30日前);(三)总结评价阶段(2018年底前)。
四是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工作协调;(三)加强舆论宣传;(四)加强考核督导。
政策文件:抚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全市公证体制改革机制优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