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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LCX0027/2024-31458

    发文机关: 日峰镇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8-12

【起草说明】关于对《<日峰镇关于做好国庆、春节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日期: 2024- 08- 12 11: 09 浏览次数:

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内容,现对《<日峰镇关于做好国庆、春节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作如下说明。

一、起草背景

当前气温炎热,即将进入我县森林防火重点期,同时我县气温偏高,森林火险日数明显增多,农事民事用火将进入高峰期,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加上今年要经历国庆75周年、春节、清明三个重要时段,燃烧秸秆、稻草、草木灰、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户外踏青等人群将成倍增加,又逢今年天气久旱高温,草木干枯,森林防灭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切实防止森林火灾发生,草拟了《<日峰镇关于做好国庆、春节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工作内容

《日峰镇关于做好国庆、春节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共分为“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广泛开展宣传,增强防火意识”“管控野外火源,严防火灾发生”“强化应急处置,减少火灾损失”“加强值班调度,保障信息畅通”五个部分。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国庆、春节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特殊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对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细化,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各项举措,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到森林防火工作当中。

(二)、广泛开展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各地要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尤其是新媒体方式,加大森林防灭火宣传力度和广度,做到宣传到户、发动到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管控野外火源,严防火灾发生

国庆、春节和清明期间,全县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已经批准的野外特殊用火,用火时间后移。镇、村干部、半专业、护林员等所有防控力量要全员上岗到位开展督查巡查,要大力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同时,公开曝光一批查处违法用火、追究肇事者责任案例,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强化应急处置,减少火灾损失

针对国庆、春节和清明节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扑火应急预案,特别要制定国庆、春节和清明节期间的专项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各半专业队伍要集中备勤,靠前驻防,重点区域要全员备勤,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出动,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五)、加强值班调度,保障信息畅通

要按照值班工作要求,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配强值班人员,配齐值班设备。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熟悉本地区森林防灭火值班调度情况和处置程序,保持通讯畅通,信息报送准确无误。

 
        【征求意见稿】关于征求《日峰镇关于做好国庆、春节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意见反馈】关于《日峰镇关于做好国庆、春节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反馈情况

来源: 日峰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