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
黎川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
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的公告
各旅行社(营业网点)、广大游客朋友们:
为进一步优化黎川县旅游县场环境,打击非法导游行为,杜绝强制消费乱象,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黎川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①导游乱象:严厉打击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行为,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的行为,以及导游和旅行社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
②强制消费:严禁旅行社及导游在旅游过程中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违规设置销售“园中园”、捆绑销售景区联票、安排强制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行为。
二、投诉举报方式
①投诉电话:
0794-7522452,黎川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②举报邮箱:1396534882@qq.com
欢迎大家在发现上述不法行为时,及时拨打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和举报。我局将对每一条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相关问题。
三、法律责任
对于被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我局也将加强旅游县场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旅游县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其他事项
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等相关信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核实和处理。
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希望我县各旅行社(营业网点)、广大游客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旅游县场的监督和管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让我们携手努力,为黎川县旅游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公告
黎川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