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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2026年零售电子消费券核销明细公示

发布日期: 2026-10-27 11:58

根据《黎川县2026年零售电子消费券发放方案》,我县于2026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开展零售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经县商务局审核,审核通过的黎川县商户垫资申请共1719笔,销售金额64.35万元,补贴金额22.336万元。现将消费券明细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县商务局反映,并提供清晰线索。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于反映问题不具体、线索不清晰、署名签章不完备不真实的,不予受理。对涉嫌违法违规商户,一经查实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违反有关规定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黎川县2026年零售电子消费券核销费用明细表.xlsx

 

 

黎川县商务局  

2026年10月27日

 


来源: 黎川县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