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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3-13 16:32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重点整治: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重点整治: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侵占、挪用、套取、骗取维修资金。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重点整治:群众反映的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

(六)人防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不到位,被违规出租、破坏、侵占等。

(七)其他问题。重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前期物业选聘及管理不规范;以维权为名,实则通过恶意引导小区舆论等方式,达到控制业委会、更换物业、侵占公共收益、骗取维修资金等私利的“专业物闹”;无故阻挠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进入小区配送。

二、线索提交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监督电话:0794-7521808(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2.邮箱反馈:发送邮件至lcxfgj@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物业服务问题线索”;

3.现场提交:携带相关材料至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物业管理(地址:黎川县日峰2001,邮编:344600);

4.书面信函:邮寄至上述地址,信封标注“问题线索征集”。

、注意事项

1.提供线索时请尽可能附具体信息(如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问题描述、证据材料等),以便核查;

2.举报内容需客观真实,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3.鼓励实名举报,匿名举报需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欢迎广大业主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规范有序、和谐宜居的居住环境!

特此公告。

 

 

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3月13日


来源: 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