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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家医疗机构注销登记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4-20 16:24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对注销登记2家医疗机构信息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可向我委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股室: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股,联系电话:0794-7522332

1.黎川县樟溪乡东港村第一卫生所,登记号:PDY12004-X36102211D3001。因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年龄较大,身体欠佳,为其注销登记

2.黎川县樟溪乡店上村第四卫生所,登记号:PDY15004-X36102211D3001。因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年龄较大,身体欠佳,为其注销登记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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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黎川县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