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2025年11-12月园区企业社保补贴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扶持效应,2026年4月我中心开展园区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经企业申请,就业中心初审,人社局复核,数据比对,现已审核完毕。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规定以及我县就业资金使用预算,对招用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江西户籍或江西省高校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精特新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工业园区专精特新企业于2025年每有效吸纳1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在420元/人/月的园区企业社保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30元/人/月,吸纳2名增加60元/人/月,依此类推,最高补贴不超过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实际支出部分。现对社保补贴资金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4月27日—5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黎川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794-7121537
附件:
黎川县2025年11-12月园区企业社保补贴花名册公示.xlsx
黎川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