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5月份消防专项检查计划
为切实强化我县物业监管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有效发挥管理职能,扎实推进“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这一重大民生实事,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推动物业服务诉求“接诉即办”工作试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可感可及的物业服务突出问题,保障公共安全,督促各单位、各场所履职尽责,根据《黎川县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实施方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将依法对全县小区物业进行消防抽查。特制定专项计划并公告如下。
一、监督检查时间
2026年5月11日至6月10日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江西省消防条例》。
三、消防监督抽查单位
5月专项计划抽查单位共2家,名单详见附件。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档案是否齐全、是否与有资质的消防维保检测单位签订维保合同、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及以上),值班记录是否完整。
(二)建筑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是否完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完好、防排烟系统是否正常、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灭火器配置数量和类型是否符合要求。
(三)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四)用火用电与电动车管理:电动自行车是否在楼道、门厅、室内停放或充电,是否设置集中充电设施,充电设施与建筑是否保持安全距离。
(五)人员消防能力:物业员工是否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员工是否掌握"四个能力"、现场抽查物业工作人员是否会操作。
(六)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本次消防监督抽查内容,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消防违法行为,大队将依法予以查处。
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04月30日
黎川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5月份专项检查 | ||||||||
序号 | 小区名称 | 社会单位地址 | 监管单位类别 | 消防安全责任人 | 责任人电话 | 承办人姓名 | 协办人姓名 | 备注 |
1 | 赣东.黎川府小区 |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赣东黎川府25栋1楼房屋场所 | 其它单位 | 钟伟 | 187xxxx1324 | 宗xx | 许xx | |
2 | 新城家园D区 | 江西省抚州市黎川县日峰镇富宸国际3栋103号店铺 | 一般单位 | 邓在玲 | 152xxxx8968 | 宗xx | 许x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