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选2026年县级电子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的公告
为规范2026年县级电子消费券发放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1家服务平台,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要求
(一)发放时间:2026年全年(第一批次暂定端午节前后)。
(二)发放范围:第一批次暂定餐饮、零售商户。
(三)发放金额:第一批次暂定30万元。
二、服务内容
(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平台须对补贴发放全过程实施动态监控,升级完善骗补行为识别能力,在保障消费者领用补贴顺畅、便捷的前提下,确保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平台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政府资金安全。
(二)提供顺畅、安全、优质服务。平台应加大活动期间资源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及时解决补贴发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平稳有序,妥善处理客户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平台应在活动期间积极加强宣传,放大补贴发放的正面效应,提升政府餐饮补贴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自觉服从并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平台须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监测监控,及时提供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工作。
三、资质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二)具备与参加活动商户进行互联互通的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并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三)具备通过手机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核验的能力。
(四)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五)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六)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政策实施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
四、报名材料及有关事项
(一)报名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情况简介。需包含企业概况、主要业务情况、以往活动成效等。
(四)补贴发放执行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策划方案、风控预案、宣传方案,以及自愿提供的配套资源。
(五)其他需说明事项。
以上报名材料统一用A4纸编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公章。请有意参与征选的单位于2026年5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黎川县商务局219办公室。
联系人:严海
联系方式:0794-7582668
黎川县商务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