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明德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资格审查复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黎川县明德花园800套保障性住房申请配租资格审查工作的公告》精神,为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我县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刚性住房需求,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于2025年8月18日至9月30日,组织开展了明德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工作。
本次资格审核工作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经各社区(园区)受理并进行初步审核、城市管委会第二次审核把关,最终报送至我中心进行资格复审的家庭共计784户。
我中心联合县民政、公安、自然资源、人社、市场监管、税务等职能部门,通过房产信息联网核查、车辆管理系统比对、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及收入核定等多种方式,对申报家庭的户籍状况、住房条件、收入水平及家庭财产等情况进行了严格的资格复审。现将复审结果及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核结果统计
经综合复审,784户申请家庭的审核结果如下:
1.通过复审家庭:共计630户。经核查,上述家庭符合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条件,拟纳入本次明德花园保障房配租范围。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申请通过98户,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申请通过384户,新市民、青年人类申请通过148户。
2.未通过复审家庭:共计77户。因家庭收入超标、拥有机动车辆、名下有非住宅房产或其他不符合配租条件的情形,取消其本次配租资格。
3.材料缺失未通过家庭:共计77户。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资格审查公平、公正,我中心专门设置了为期一周的材料补交期(2026年6月8日至6月15日)并由各社区通知到个人。因上述家庭未在该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补齐主要申请材料,现按自动放弃申请处理。
二、优先配租登记说明
为体现对特殊困难群体及贡献群体的关怀,对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中有优抚对象及军队退役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城市见义勇为人员、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患大病人员、成年孤儿等家庭成员的,予以优先分配。
【重要登记提醒】
请上述符合优先配租条件的申请家庭,于公示期结束后、摇号配租开始前一周内,携带相关有效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301室进行现场登记与核实。
特别说明:摇号配租的具体时间待定,最终安排请以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公告为准。
若逾期未办理登记手续,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优先配租资格,后续将按普通申请家庭参与摇号配租。
三、公示期限
2025年6月22日至2025年6月28日。
四、公示名单
本次通过资格审查复审的630户家庭名单详见附件《黎川县明德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配租资格复审通过家庭名单》。
五、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线索。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举报电话:0794-7501688
接待地址:黎川县日峰路200号附1
六、后续工作安排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请家庭,我中心将按程序组织公开摇号配租,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对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核查属实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将坚决取消其配租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示。
附件:黎川县明德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配租资格复审通过家庭名单
黎川县明德花园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配租资格复审通过家庭名单(2).xlsx
黎川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6年6月22日